作者:
olanbay (musicpilgrim)
2021-08-29 07:31:19大家好
小弟我剛簽了一間房子
合約付款週期為半年繳一次
所以我簽約時已經付了六個月加上押金
想請教如果提早退租
房東可以除了押金連未住滿的租金也扣押嗎?
(例如只住了三個月, 就扣兩個月押金並且不返還剩下的三個月?)
因為沒記載月繳,法律上是否會允許房東將半年視為一個週期
未住滿的月份就直接判給房東?
把合約拿出來檢視確認一下解除或中止方式,然後跟房東確認他的條件, 如果可以接受就保持好關係處理,如果有疑慮就不要輕易答應, 注意好每個階段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