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個問題有搜尋過相關文章,但是只找到8/17的一位大大因懷孕被解雇
想問的問題如標題,目前太太仍在職,七月份資方也已知道太太懷孕
然資方於12/22日要求太太卸下管理職務(有點算被逼迫卸下職務)後
到今天被告知自1/1日起改為兼職人員而非正職人員,薪水也有所變動
相關證據(LINE對話)都有蒐集統整,甚至在資方訊息收回前都有完整截圖
目前也打算透過法扶協助,但要等到明年1月底才會初期審查
故想請問版上的專業大大,或者有經驗的大大
太太要怎做才能夠保障不被減薪?
目前所知勞基法和性平法好像都有觸及,我及太太想請求精神賠償
因自12月起至今,我太太情緒起伏很大
連帶子宮收縮頻繁,掛了一次急診,也有開醫師診斷證明書證明早期宮縮
我這個做先生的,只能陪她生氣,安撫、安慰她
但這過程真的很艱辛,太太也懷孕中,對她來說更難受
以上,謝謝各位大大,如有不妥請告知
我會刪除文章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