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和認識的建設公司負責人買預售屋,2015年簽了一份「預定買賣契約書」,簽約後的
幾年之間陸續匯了上千萬的頭款至該負責人的個人帳戶(沒有找金融機構開設信託帳戶)
。
但建案始終沒有開工,一直到去年2021年,該建設公司負責人才坦承公司營運出了問題,
建案也蓋不下去,家父念在舊情,只要求對方交還頭款(不含利息),建商負責人立下還
款切結書並簽了本票及支票(支票2022年9月到期)。
家父一直始終堅信對方會如期還款,但我只感覺到對方很明顯就是還不出錢來一直在拖延
,更讓我不安的是該建設公司於今年1月換了負責人(原負責人轉為董事)。
請問該等到支票到期跳票後再去尋求法律途徑?還是現在就該開始找律師搜集有利的證據
?還請有相關領域法律知識背景的版友給予建議,小弟菜雞,如有任何需要補充說明的地
方還請不吝提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