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0
5/25上班5/31通知辭退
6/1轉帳薪資1000元
實際投保勞保日
5/30投
5/31退
爭議點
5/25-5/30未投保
5/25上班到職支薪1000元
5/26發燒公司要求休息端午後上班
未支薪500元
5/27未上班未支薪1000
5/28-5/29休假日未支薪2000
5/30詢問公司未投報保勞保
5/31公司不確定你做到何時會補上5/25之前的勞保到5/31並告知資遣資遣費未支付
5/31投訴勞保局新竹市南大辦事處仍未投保,小姐告知紙本與電子會有落差建議我2周後
再看再查
6/12查詢只投保5/30-5/31兩天月薪30300
2526272829實際4天未投保也無法追朔補
由於有被新竹縣調解會不專業的主委搞過交手的經驗想先自己了解清楚
目前是新竹市勞工處告知可要求的
也是我的疑問
5/26發燒半薪500元的法條
5/27雇主要求再休息未支薪1000的法條依據
5/2829休息日未支薪2000的依據
最後是我的想問的是
沒保這四天損失我可以要求什麼
明明當天就沒保小姐為何告知有時間落差,結果還是要再跑一趟心好累畢竟也在工作中還
是要請假去申訴沒保的事實
如有大神願意抽空回信
等調解成功拿到錢
我願意已以神人名義捐出善款1000新台幣
收據會私信照片或郵寄皆可
謝謝法律版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