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網路上發言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

作者: guardian128 (伊莉莎白歐森是我老婆)   2022-07-11 00:07:57
不好意思打擾了
單純好奇想請問各位
假設今天發生一個情況
A在社群軟體上發文
例如FB、IG、PTT或推特等等
然後X在那篇文章留了一些不好聽的酸言酸語
可能酸A或是罵A之類的
導致A發生了實質上的傷害
例如A看到X的留言後情緒無法穩定 (過於生氣或難過)
使得心臟出現疼痛、甚至最終不幸因此過世
或是
甚至自殺
那麼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而如果是發生在A與X的私下聊天中
例如LINE、FB私訊、交友軟體、PTT信件等等
然後如同上面的舉例一樣
X對A講了一些不好聽的話
最終導致了A的不幸過世
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感謝各位的解答
*上述的例子都假設有證據證明就是X的發言導致了A的過世
例如在私下聊天中A對X傳送過非常生氣導致心臟不適的訊息
或是A在公開發文中說X的留言讓他感到非常難過等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1 00:18:00
你要怎麼「證明」是因為這些留言讓他心臟不適(自殺不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1 00:19:00
原po已經把最困難的地方給解決了, 那當然就是有罪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1 00:20:00
警方(偵查佐)的角度是:你不要上網看這些就不會受影響~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1 00:20:00
他都已經假設能證明了,就不需要我們幫他煩惱怎麼證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1 00:21:00
並不是不可避免,所以除非是恐嚇、威脅、公共危險,不辦#不積極偵辦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1 00:22:00
我記得某大也經常把最難的心證先解決才在那邊發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1 00:23:00
你可以提告,他們可以結案就結案,不能結案查一查結案。某大是火星派駐在地球的那位大師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1 00:25:00
像是某A想害B,做一些事引人去扁B , 問能不能把A定罪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1 00:26:00
如果留言or酸言酸語就可以讓對方心律不整,我想學,教我大師有必殺技啊!開大絕直衝到地檢署告對方律師嚇死他們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1 11:53:00
你要找到醫生可以開立證明,或者找到可以說服法官的專業人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7-11 11:58:00
因果關係,況且,從客觀角度是否足以認定存在?換言之,若這樣就會心臟疼痛不幸過世那........難道不是這段人生所累積的壓力慢慢侵蝕當事人在最後飄上一根羽毛,超過可承擔重,導致讓這個人崩潰?那....可以把責任算在那根羽毛嗎?? ^_^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2-07-17 19:06:00
因果要有相當,所以沒罪阿,你發言然後有人因此跳樓,妳覺得會有罪嗎?當然不會。除非你明知道妳的發言會讓他跳樓,比如你看過他因為別人發言而跳樓過,這樣此因果才有相當。法律沒有那麼嚴格,又不是鄉民。另外剛好跟樓上相反的是,一個人如果已經病得很慘了,不能摔倒,結果你把他撞倒,他死了,你只是一根羽毛,不好意思,算妳的了,他的死跟妳有因果關係,跟一開始的舉例完全相反。別跟我說不合理,法律目前就這樣規定。 簡單說台灣大部分法官判斷刑事責任,因果關係成立與否,通常就是 看相當因果關係,專業點就是看事實發生時所有存在現實,是否通常有此作為,即有此結果,以此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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