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己可以回來住卻不住,可要求租金收入?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2-10-24 05:54:16
三個兄弟姐妹,長年跟父母住一起。
後來大哥因成家,搬到另一間房子。
幾乎每天都會回家看媽媽
大姐因為工作關係,六、日都還會住家裡
會長住家裡的,就剩父母+一個弟弟
有一天,擁有房子所有產權的父親過世了
從那一刻開始,大姐就開始六、日都不住家裡了
但每星期六日還是會回來看媽媽
房子的繼承採公同共有,由媽媽、大哥、大姐、弟弟承接
四人各自擁有「4分之1的潛在應有持分」
想問的問題:
1、原本的大哥以前住的房間都還在,都沒去動。
2、大姐以前住的房間,都沒動。
3、弟弟在這整棟房子裡,只有自己的房間及書房,這兩房間不到房子的4分之1
這樣的狀況下,數年後的一天
大哥跟大姐能跟弟弟要求「不當得利,應該付租金給大哥大姐」嗎?
弟弟擁有4分之1的潛在持分,而弟弟使用的空間也只有4分之1
大哥、大姐每星期都會回到「有媽媽+弟弟的房子」,也有共同的LINE群組,
可以針對「房子租金問題可以隨時提出來要求」,提出將房子的4分之1空間出租
或者提出「制定分管契約」,但卻沒有提出來要求,
結果可以數年後,比如媽媽走掉後,那時可以再提出「不當得利之訴」嗎?
另外,這件事如果現在就提出要解決,似乎也無解?
因為大哥跟大姐都因為家庭或工作因素無法回來住「屬於他們產權的空間」
而大哥跟大姐如果要將家裡出租,也無法這麼做
因為媽媽還住在家裡,無法讓陌生人住進來
而弟弟也沒有要「現在」就把大哥大姐的持分買下來
這樣似乎無解吧?而不是持續到有一天媽媽走了後
大哥及大姐要求弟弟要負責「這一段無解時間的租金」吧?
先感謝回答,真心感謝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10-24 12:22:00
1/4不是指空間的1/4 。是所有權的1/4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10-24 13:54:00
如果用使用空間來算,他應該也會使用到衛浴客廳走到等區域,這個也要算進去~
作者: cottonoff (**靚妹**)   2022-10-25 15:07:00
1/4的產權,如果弟弟不同意租給其他人,怎麼辦?房客搬進來,他拒絕開門並報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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