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komas (法拉盛精彩哥)
2023-01-18 22:24:36小弟是公司負責人
公司註冊在台北
但業務範圍全台都有
台中某消費者
因商品缺貨
有提前通知且提供退款方式
但他收到卻很生氣
直接告我們詐欺
然後身為公司負責人
我就收到警察通知書了QQ
經了解這個客戶很早就已經退款處理
且有去警局說要撤案
但警局說詐欺無法撤案
一定要往上送到檢察官偵辦
現在流程才剛跑到警局通知
要我本人去台中做筆錄
但這來回一趟既花車費又花時間
且我的公司會空轉一天T_T
請問一下
若這案子客戶很明確都說要撤告了
且都已退款
我可以寫聲明書 蓋公司大小章
跟警局交代事件原委就好嗎?
還是說一定要本人下去
感謝回答!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3-01-18 22:47:00可以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8 23:05:00先打電話問該警局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3-01-19 23:42:00不去可以 反正檢察官覺得需要還是叫你再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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