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reneyang (雅忘人)》之銘言:
: 因誤用國外商品DM在網路販賣商品(不是賣圖),被代理商提告2次,差不多的內容
: 第一次是去年11月提告,告的是蝦皮賣場,
: 今年6月開偵查庭,應檢查官開庭還再請對方提供著作的授權證明,所以想等結果再看
要
: 不要和解,7月起訴後找律師,9月開了第一次調解庭,對方在調解時開價15萬和不能再
賣
: 這個牌子的商品,不然會一直拿別的法條來告(如商標),並出示他在6月又以著作權法盜
圖
: 告我Yahoo賣場,在調解庭表示要籌錢,會在10月中前完成第二次調解,
: 意外的是,這時第二個提告,9/26另一檢察官開庭偵訊,果然是第二次上述對方告我的
..
: 第二個案件檢察官說等我調解結果,他才知道如何進行,會等..
: 3星期前已請律師就這2個提告跟對方談和解,金額並沒有要特別殺價,如果有當然好..
,
: 但上星期致電,律師這星期說會回也
: 沒有,當然我還會再問....
: 法院這也沒有再寄任何要出庭或調解的文件給我..我就等...
: 想問說是不是第二個案件沒委託律師會比較難做或是是不是能併案審理,如果沒調解成
,
: 但律師費是要怎么處理,自己預算無法再出一筆律師費了...
: 不好意思,如果有了解程序的人,再給個意見..
大家好,以上的案子已被法院併案(同一行為)並在開庭審理程序中,
但對方與律師昨日電話中,有提到他有告第3個(表示他知道這也是我使用的),但很奇怪
遲未有消息....
他應是告我媽的蝦皮帳號(是我使用),也是使用他的圖,但都是同一時期,目前我都在去
年5月初都撤圖了,
假設判決下來或和解完,地檢署才通知,他告我媽帳號的盜圖的案子,我可主張賣場是我
使用,同一行為不得重覆提告嗎?另可跟媽媽一起去受調查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