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前輩大大
我想詢問一件關於今天發生的事情
事情經過:
今天駕駛車輛去市區
要停進去百貨公司的停車場
因為車輛非常多整個車排到馬路上(紅線)
我跟著排在隊伍最後面
此時後方一輛機車一直按喇叭
原因是我當時擋住了後面所有車輛
車輛有點斜停著
道路無法通行
後來機車駕駛下車走過來拍打我的汽車跟車窗
車子沒明顯外傷
大聲罵我 他說:我在幹嘛 趕快開走 我在做什麼 離開 之類的
他很大聲 很兇(但沒有罵三字經)
我很害怕然後開走了 他馬上騎機車上前至我車輛旁邊喊了一句 (你在搞什麼 蛤!)也
很大聲
然後我就去警察局提告做筆錄
我提告妨害自由 強制罪 損害賠償 恐嚇罪等等
警察說能提告的部分我都提告了 有行車記錄器
證明他大聲吆喝
想請問 我今天遇到的狀況以上提告的部分 能成立嗎?
和解要求多少錢比較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