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告對方侵佔遺產後不起訴

作者: winogu (win)   2023-06-30 21:10:53
分享一下後續,當然是被駁回
檢方就是拿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566號來擋
連銀行人員都警告說這樣子領錢會有法律問題
然後還蓋了我的印章
偉大的檢察長還是覺得被告只是過失不是故意
不過最讓我驚訝的是
台灣高等檢察署竟然寫
再議意旨引用諸多案例強為主張本件涉及違法云云
惟首開最高等法院判決之最新之實務見解,較符民情
而聲請人援用之見解或其他判決,無法兼顧本件法理情
所以這意思是指,以後高等法院有推翻或其他有罪見解
這件案就是有罪??那之前因為這樣子在最高法院之判決出來
之前被起訴判刑不是很倒楣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3-07-01 09:55:00
你會寫這些表示你沒看懂3566號判決意指,偽造文書旨在處罰故意犯,該人受到生前授權,死後主觀錯誤認知授權即非故意,更何況他是領錢處理喪葬費用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3-07-05 09:11:00
沒有人證錄音錄影,換言之你如何證明他沒有取得授權?
作者: winogu (win)   2023-07-05 12:51:00
我是無法證明,所以以後拿遺產就說是生前委託的,就不犯法了,高檢署認證沒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7-05 16:42:00
沒證據還想指控別人犯罪?????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3-07-05 17:07:00
檢察官認定有委任關係,所以提告侵占要嘛是主觀要件不符,要嘛客觀要件不符,必定有認定理由,你可以貼不起訴書上來,你認為的偽造跟侵占不見得法律要件是你想的那樣
作者: winogu (win)   2023-07-06 14:46:00
所以我說了嘛,被繼承人過世後,去銀行領600萬沒事,因為雙方都沒證據可以證明領錢的有生前委託,被告只要一句話有生前委託就沒事,檢察官還幫忙說要符合情理法,你問沒證據要怎麼指對方犯罪?請問我要觀落陰問亡者有沒有生前委託?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7-06 15:18:00
就算對方害死被繼承人 沒證據也是無罪啦 耍脾氣做啥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3-07-06 15:44:00
檢察官是要證明被告有罪,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有罪,那就只能不起訴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7-06 18:14:00
確實生前委託沒問題。然後也不可能只是被告一句話,被告不用拿到存摺或提款卡,以及印鑑或密碼嗎......這些就不在你手上如果死者生前沒有委託,那這些東西怎到他手上?這是你要證明的,不是檢察官要證明,你證明後,檢察官才能起訴,不然檢察官起訴也是給法院打臉然後,如果你一開始就認為你講的都不用證明,那就自己委任律師自訴,就不用經過檢察官那關了,只是到法院一樣要證明沒有死者沒有委託,難道你要法院觀落陰,別搞笑了..
作者: winogu (win)   2023-07-06 22:38:00
開庭時被告有說,存摺密碼都是跟被繼承人過世前3天,跟照顧被繼承人的外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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