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ano (tiano)
2023-07-24 17:41:37親戚遇到的問題,簡述如下:
母親甲有三個小孩丙、丁、戊,
父親乙已去世,遺產分給甲丙丁戊。
後來戊覬覦母親甲的財產,
向母親甲、以及哥哥丙、丁承諾會照顧母親甲至老死,
所以母親甲將其名下的土地贈與1/3給戊,
並要求贈與給丙、丁的各1/3,要以公告現值(約市價的一半)售予給弟弟戊
三年過去後……母親甲罹患失智及其他疾病,日漸惡化後,戊將母親當人球,要求丙丁按月輪流照顧母親甲。
請問丙丁能做什麼?可否要求補足當初土地買賣的價格。當初是以口頭約定,但應該還能翻出LINE的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