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考慮要投資朋友的店
我中途入股的預估投資100萬
細節不說
感情好的朋友 我主要做技術輔導
所以朋友他也不是特別缺錢的情況 只是希望我拿錢出來做的誠意上的 代表雙方是有認真
搞這事業的
先撇開經營層面等等 就法律上層面想詢問:
1. 我朋友傳以下內容給我:
可以寫一份協議,以100萬入股20%。但是如果之後你基於任何原因想要退股時。
我這邊要以100萬買回你手上持有之股份。這樣就能夠給予你最大的保障。也就
是你身為股東期間的分潤不計。但你想退股的時候,能夠確保完整拿回你投入的100%資金
所以我才會另外提出,如果你之後打算不繼續了,我願意以完整的100萬來收回你手上的
持股
這上述的內容 是有辦法寫成有法律效益 公證 以後萬一我不玩了 是拿得回來的嗎?
另外
2. 想問是 內容撰寫 要寫對個人還是對這間公司?做這法律效益內容撰寫呢?
3. 我100萬投資時候 是要匯款到此公司戶頭.還是個人戶頭 對我來說 未來拿回來是最
有保障的?(此問題好像不太跟法律相關...在請有經驗的回答)
以上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