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06 01:34:385月底於澄清醫院骨科開左腳踝韌帶修補術,術前術後醫師均未使用MRI檢查,後續疼痛多次回診要求醫師做檢查,僅拍X光及要求吃止痛藥
10/30於台北新光醫院MRI顯示,手術使用之錨釘移位,需二次手術
近半年時間無法正常行走工作,請問能否對澄清醫師求償,謝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1-06 02:24:00這你要找醫科專業的研究, 究竟這情況是否一定要照MRI以現在的醫療環境來說,非必要真的不太會給你照MRI/CT因為照了之後很可能被健保局打槍,不給付檢查費用~要是可以的話,醫生當然很願意給病人有事照健康沒事照平安~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6 08:00:00
釘子移位,X光照得出來。MRI是看別的東西。鬆脫的原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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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6 08:31:00愛克斯光是平面影像,釘子位移是在三維空間動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6 10:06:00
釘子是前後移動,不是左右,所以二維就可以。打錯位置才需要三維"釘子移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6 10:11:00釘子孔如果變鬆呢? 前後移位?固定物體的錨釘,如果前端離開固定的底座,釘子和物體會怎麼移動?
而且還有個問題 手術不是100%成功 要認定疏失必須專業人士背書 你先想辦法找到別的醫生願意作證再說吧...或是直接賭醫檢會會幫你說話 那至少也得先評估到底這是疏失還是只是可能發生的後遺症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6 10:24:00
我剛剛說的前後,是釘子方向,不是病人方向。整個釘子要變換方向,也要先整個脫離骨頭內路徑,那也會變換整個方向
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06 10:54:00想請問術後沒有做檢查 醫師僅照X光和徒手摸這樣有符合常理嗎 謝謝各位二次手術醫師說需拔除舊錨釘,重新植入
作者: Nipperdey 2023-11-06 11:06:00
有無疏失要經過醫療糾紛鑑定,這裡問不到的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6 11:09:00
移位的釘子不可能鎖回去,一定是換新的。除非釘子除移位有其他解釋,在這範圍外既然沒有損害,有無過失還需要爭執嗎
術後該不該做檢查 該做什麼檢查也得專業評估說了算啊..除非正常而言都該做檢查而這次沒做 才叫做疏失而怎麼判定正常而言該做什麼...就是專家證人處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1-06 14:24:00什麼狀況要什麼檢查&治療需要醫療相關人員才有辦法回答你
要告都可以告,但能不能要到你想要的結果是另一回事我建議先走衛生局調處,把律師費省下來
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06 14:57:00因為刑事的追訴期到月底,如果先調處不行再走民事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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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T (呼呼)
2023-11-06 20:45:00刑事先告、調處繼續進行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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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via (佳糖維)
2023-11-07 01:02:00X光跟觸診不就是檢查嗎 為什麼一定要MRI才算
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07 01:11:00因為摸到釘子插出,醫生堅持那是骨頭後來又改口說轉診到彰化秀傳開關節鏡,但非原醫師執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7 01:40:00每一種檢查方法都有其侷限。區分一名醫師臨床診斷能力的高低,就在於盼根據個別患者個別病徵,挑選適當的工具,並做出正確的診斷
看到以刑逼民就噓,剩下不多說,預後爛有很多可能全部怪醫師然後變成75%的一部分再怪司法不公,respect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7 10:14:00以刑逼民存在多久了? 立委都是白癡不動作? 還是這本來就是立法者有意留下的制度?法官檢察官律師執業時不也都是: 依法行事 查無不法?這些法專人能夠這樣「遵守法律」,可一般人也依法行事就得被噓?這還是法學版不是? 就法論法,依理討論。不滿OOXX? 行? 大家來講道理論論憑啥不行
樓上在激動什麼?我給了建議,用噓表達反對,噓不起?你又不是當事人以刑逼民除了幫提告者省錢,有其他訴訟實益嗎?沒有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一樣可以省錢,還省時間不先走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堅持提告,然後再被依程序法強制移送調解,這樣有比較開心?還是心理上覺得自己比較有站在當事人角度思考,覺得很棒?今天還涉及醫療專業,法官有可能不送鑑定自為判斷嗎?如果不可能,為啥不去衛生局調處程序聽看看別的醫師意見這都還沒考慮你刑事無罪影響民事判賠的可能性最賺的就是律師,兩造都多一筆刑偵委任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11-07 16:42:00臺灣外科醫生哪個不背個幾條過失傷害前科都不好意思自稱外科的,你 刑事的目的為何?並不會因此提高勝率或賠償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7 18:15:00激動? 我才要反問版主自己在激動啥?不是被噓當事人就不能對你這種非理性的表達方式(即對不滿者之行為給噓)表示不同意這種做法的意見? 真以為自己在法庭打官司咧本版是法學版,且查看歷來討論法學問題的時候,啥時限制像訴訟那般僅有當事人和期待理有權發言? 搞清楚討論地點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一樣」可以省時間金錢? 這主張的證據在哪裡?調解順不順利得看個案的案件性質與雙方當事人人格特質甚至調解人的調解專業和風格等一堆因素,針對今天的個案版主對調解的相關因素調查過哪些個?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7 18:30:00
苦主不滿六個月不能行走,是指骨科不開這個刀,就可以活蹦亂跳?還是世上有完美的刀,開完就可以下床?骨頭復原需要時間,復健過程可能有變化,自己都說不出有什麼問題。PO出來,就好像車禍案件,有一些人自以為是車神。連我都要去醫學網站查詢如何診斷移位,還有人建議CT?如果在原醫院最後一張X光與術後第一張沒有變化,與新光有很大的不同,不知道有哪位法學大師可以舉出過失?不過,我相信法治,所以支持苦主提起告訴。 醫爭法明年一月實施,回文的爭論感覺沒有意義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11-07 20:10:00以刑逼民才能加速調解成立,節省訴訟資源。大部分案件是在地檢署移調解搓掉的,到法院再搓幾次,才要審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7 22:01:00同樓上所言。雖然我國法院不被民眾喜歡,可公信力好歹比各地調解的高。光是板上就可見抱怨調解員專業與公正者許多時候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08 01:55:00感謝版上各位法學專家,我個人是想跟醫師要個合理的解釋病情,如果有疏失那求償合理想請問如果調處沒有律師寫狀紙,這漾是可以的嗎,擔心會有不利的影響,謝謝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8 06:28:00
調解不需找律師,是醫師方才需要擔心不利影響"醫院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8 06:43:00調解患者方不一定不需要找律師。調解結果也涉及賠償怎麼會只有醫療方才擔心不良後果?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08 07:39:00
唯一隱藏性債務人是醫療方,談不攏,無法快速解決,就是調查更嚴謹的訴訟程序,病患有何損失?你該不會以為調解每次都會成功吧!大部分想要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期待公正第三方參與罷了那要律師幫忙什麼?訴訟外程序較不嚴謹,所以才會『快』,順便回應你前面問題
噓就一定不理性?笑死,哪來的膝反射邏輯?然後醫療爭議調解跟一般調解差在哪裡請爬文,我之前談過更理性一點,你提告刑事再去調解,醫院已經付了一筆律師費委任辯護,還有可能給你一樣額度的和解金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08 15:21:00提刑事再去調解,醫院已經付了律師委任辯護就不會給你一樣額度的和解金? 醫院為何要付和解金? 就是理性估計刑事繼續打下去可能輸或者就算能贏也得付更多費用與代價這一來誰跟你說醫院之前付了刑事律師費就一定要在之後和解金「扣回來」? 想扣也得衡量不和解敗訴代價會否更大最後,按噓的動機是啥? 沒有表示不爽情緒在內?還有,討論問題指稱別人意見是膝反射,這叫做理性?你的(特殊)理性標準不包括使用情緒性表達的
同樣都是健保, 為什麼原醫院不能做MRI, 台北新光就可以?
作者:
FBter (慢慢來比較快)
2023-11-10 21:53:00後續求診的醫院都要我做MRI,只有原本的醫生不給做
這點可以成為理吧?! 明明可以做不給做, 造成醫療延誤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11 15:02:00樓上想太少。醫療不是幫患者做越多或越貴或越複雜的診察越好。診察方式有的對患者有侵入性,即便沒有,也要時間去做去判讀而要患者奔波和等待等等。還有就是浪費醫療資源的考慮,而這點在全民健保下須要考慮甚至就算沒全民健保,當醫學影像技術人員幫無必要者做的時間就增加其他必要者等待的時間如幾位網友已經寫過了,事主真心想告,請先找到醫療專家願意為你所謂醫師服務有過錯作證。醫療官司不是你拿兩個醫師或兩家醫院的醫師對你的治療有所不同,就可以主張你討厭的那位或者做得少那位醫師有過錯。網上不是有則經典的醫療笑話,即幫你拔牙的牙醫師花越長的時間越表示他細心盡責? 醫療適當否許多不是用一般常理就能判斷的
其實想告就直接去告,不必先找什麼醫療專家,就先證明其他醫療院所都願意做MRI,反而原先的醫師不願意這點就可以證明是疏失.這年頭並非醫生一定暫上風,當然先找個好律師可以省很多事.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11 23:20:00先證明其他醫療院所都願意做核磁共振影像 <- 想清楚上面那點要怎麼證明?
作者:
mantour (朱子)
2023-11-12 00:13:00不照X光不會導致移位,除非能證明5月時已經移位而未發現才可能有一點點疏失,跟患者現在無法行走有沒有關係也還需要推敲。而10月照的MRI發現移位應該無法證明5月時已經移位而未發現......。證明其他醫師都會照應該沒什麼用,因為不會因為沒照而移位,要證明的是“當時已經移位”而疏於檢查導致未能及早發現為什麼前一位醫師不照而後一位照,是否症狀有改變?是否常規就是術後多久未改善才需要照?會不會移位的症狀是後來才出現的所以後來的醫師才安排做檢查?
不是只看5月而已,原po是多次回診都沒有安排MRI,去其他醫院都可以安排.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11-13 06:42:00
為什麼不問問看新光醫院要做MRI? MRI 可以看到釘子變化(A), 疼痛原因(B,神經?), 關節結構(C,韌帶)。結果只看到A,沒看到B或C。用X光可以看到的東西,卻做了20幾倍的MRI,,可以認為浪費醫療資源嗎?當新醫師不清楚狀況時,會用一個檢查找到所有可能變化,如果這個MRI找到B或C,樓上的指責是很有道理,但苦主說新光只找到A。依侵權法理,沒有損害不需負責,無法未發生的B或C請求賠償。當然癒合有問題,也有可能是骨癌或感染,那就是D和E就算是有應負責的賠償責任,但要怎麼界定賠償範圍?釘子鬆了,代表骨頭移位了嗎?還是有更進一步損害可資求償?苦主最好還是問清楚,為什麼需要再次開刀有些骨頭太碎,釘子不穩,MRI也有可能造成釘子「旋轉」聽說最近材料比較好不是旋轉,是「拉扯」,不是20倍,是「60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13 09:22:00本來不想提但還是有內行提出……除非骨釘是特殊材料磁振造影必要的高磁場本身就可能使骨釘移動但高磁場會使金屬物移動與發熱算是醫學常識了,所以推測本案後來醫院敢對找骨釘問題的患者用磁振造影,比較可能是從病歷先看出本案骨釘是特殊材質而無風險另外因本案患者抱怨疼痛,所以新光醫師可能想用磁振造影看神經韌帶等是否出問題等等。即便磁振造影檢查未發現這類問題,也不能據此判定新光醫師用磁振造影的決定肯定有誤。因為要使用哪種檢測方式,本來就要看患者個案決定。檢查結果發現沒問題就判定醫師做這種檢查是亂做?這表示醫師決定做任何建查之前就必須確定有問題最好當代醫學技術有這麼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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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s (還是愛著妳)
2023-11-13 16:04:00你都沒說你的植入物是否是金屬材質就叫人家開MRI,你真的清楚MRI主要是在照甚麼組織的嗎MRI的磁場等級最弱都有1.5T,強一點到3T,帶著金屬植入物進去會出人命的好嗎你錨釘打下去,照你的說法每次回診都有拍X光,就會看有沒有移位了而且你十月底發現移位你要怎麼舉證五月底就沒開好?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1-14 03:48:00可吸收錨釘? 錨釘手術後移位? 哼哼,問題越來越複雜了本案真的是醫療疏失嗎? 就算是,是純醫療疏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