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性平會決議記2支申誡的救濟

作者: nagilong (~~)   2023-11-09 14:33:47
[代友Po:被記2支申誡的救濟請益]
各位板上大大,大家好:
小弟之前是中部學校正式職員,調職到新機關後,前機關因為缺人找不到人以及校內派系鬥
爭等等複雜原因,對小弟開了一場性平會指控我性騷擾,
想當然爾,結果當然是「性騷擾不成立」,只是要讓小弟不厭其煩跑程序
小弟想請問的事,性平會的決議性騷擾根本不成立,但是該學校還是以「逾越師生應有分際
」之理由,特別開一場考績會,記了我2支申誡
,想想要因為根本不成立的性騷擾白白被記,實在不服氣
因此現在想提救濟程序來自我救濟這兩支申誡,請問專業的大大:
(1)性平會決議記的申誡我是填申復書,到原學校提申復程序嗎?(還是申訴程序,有點
搞不清楚)
(2)本身是經國考程序的公務員,並非教師法所稱之教師,機關以逾越「師」生分際來記
申誡,是我可以提出的理由嗎?
謝謝各位大大回復了,萬分感謝!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3-11-09 17:49:00
申誡處分應該有救濟教示吧,照上面做就好。至於實體理由,建議還是要找律師,行政訴訟有一定難度,自己處理會比較耗費心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11-09 18:01:00
你認為學生分得清楚嗎???難道公務員可以對未成年學生出手"嘿嘿嘿",也不行吧當然,記過理由是有點過份抽象,但 性騷擾不成立是在對於 "性騷擾" 這個詞性含括範圍內至於 逾越師生應有分際,就比較抽象也就是說,女方覺得還好,但在外人看法是 "真母湯"舉例,像是合意性交,你說女方覺得ok 不ok ?當然ok 啊就是女方覺得 ok 才讓你滑進去的但......你知道與16未滿女性性交,要"判幾年"嗎??性騷擾 構築在對方的感受上,只要對方覺得嫌惡就有機會啊至於你要打不服,那你就要有勇氣給委員看全部性平紀錄至於 better or worse ? I don't know ,so ,Good Luck.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3-11-09 22:07:00
不用再瞎搞浪費生命 事實不重要了 換樣工作重新吧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11-10 01:10:00
逾越師生應有的分際,客觀證據或學校判斷依據是什麼?學生單方說詞?證人?通聯紀錄?簡訊?email?私下旅遊照片?飯店走廊監視畫面?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3-11-10 01:41:00
這不是8月那個嗎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3-11-10 12:00:00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11-10 16:25:00
以後各位教職員千萬別問學生:“你有男朋友嗎”、“我覺得你很可愛”。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11-10 17:13:00
成不成立又不是你說了算,你那句算遊走在灰色地帶,人家不計較就沒事,真的要計較那確實就是超出際份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1-11 03:04:00
公務員? 那你會比老師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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