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薪資賠償問題

作者: naesuw ( )   2024-02-07 18:22:01
※ 引述《propofol19 (火龍果)》之銘言:
: 依勞基法病假半薪
: 如果薪水五萬
: 一個月不能工作
: 對方是要賠償兩萬五
: 還是五萬呢?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2-08 10:37:00
看對方開價,太離譜的話就抗辯說他只是手腫可以雇用短期打工者解決問題,然後賠償人力費用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4-02-13 21:45:00
調解主要是雙方讓步達成共識,沒有舉證的問題,頂多只是提出證據當成談判磋商的籌碼而已。在訴訟程序,當事人收入可以由法院直接調財產所得資料,查出各年度收入。在調解程序,當事人收入就是各自主張,你覺得合理就接受;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要求折價、要求減少金額、減少計算天數、扣除星期六日、要求扣除不用支出的成本。總之,調解程序是比較彈性的,雙方保有很大協商空間,所以是最有可能創造雙贏的局面。畢竟進入訴訟程序很有可能曠日費時、兩敗俱傷,還要負擔更多訴訟費用。最後,調解當天可以仔細看醫療診斷證明書有沒有寫“應休養幾天”?有寫要休養30天嗎?如果沒有寫30天的話,那就有很大磋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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