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
我一月行經一處無號誌路口與一方發生擦撞
初判表出來,我方是未禮讓右方來車
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肇責比例我7對方3(?
我車損約一萬八,無受傷(未就醫)
對方除了車損1萬5還有輕微擦傷(但三天內並未就醫)
目前經調解,對方想要的金額約為3萬(車損加醫療費用及精神撫慰金)
但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對方3天內並未就醫,而是三月初前往中醫推拿整復,因為醫療費用
部分無法賠償,故調解失敗,對方目前要跑車禍鑑定及提告刑事及民事(對方只有強制險
)
想請問民事的部分,如果我也想向對方求償車損的部分,是也需要提告對方民事嗎?
另外也想請問對方有受傷照片,及附近民宅監視器影片,有拍到事情發生經過(無拍到車
牌),這樣提告刑事會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