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察官法官看被告不順眼不查證就起訴判罪

作者: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24-04-26 07:49:05
噓 debaucher: 刑事訴訟法161 II表示:04/24 14:29
→ debaucher: 還有覺得法官看不順眼可聲請迴避04/24 14:29
→ debaucher: 還有有罪無罪是看證據證明 不是單純看你做了什麼好嗎04/24 14:30
說到聲請迴避
三個月前我親戚的傷害案開庭
沒有明顯影片沒有證人,但法官卻認為被告有傷害告訴人
還說你沒傷害他,他怎麼會受傷?
然後整個開庭過程就一直笑,沒錯,就一直笑
還哈哈哈笑的很大聲,甚至說,難道告訴人會陷害你嗎
然後要傳醫生當證人說明告訴人的傷勢
法官說法院沒在傳醫生啦,醫生不會做假
(實際上判決書查詢就一堆醫生被傳喚出庭做證)
之後就寫聲明迴避,認為該名法官有偏頗之嫌,但法院駁回
大概就是,該名法官審案或許未盡周延
但是整體來說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
所以一切都是聲請人,也就是被告主觀認定法官有偏頗之嫌
聲請就被駁回了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3-04-24 14:29:00
刑事訴訟法161 II表示:還有覺得法官看不順眼可聲請迴避還有有罪無罪是看證據證明 不是單純看你做了什麼好嗎
作者: KTjason   2024-04-26 08:44:00
不太信完全沒證據,判決字號亮出來讓大家查閱阿每個有罪被告都馬說法官亂判
作者: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24-04-26 08:47:00
還沒宣判,而且我也沒說法官有亂判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4-26 09:12:00
人們在描述時通常會只敘說對己有利的我比較感興趣法官在笑啥,可能是法官沒素質亂笑;一種是被告沒常識到令法官無法忍住。如果是後者,有這番描述也不奇怪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4-26 09:39:00
迴避幾乎只有親屬或是前審才會成功 偏頗云云沒人會信
作者: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24-04-26 09:47:00
法官還沒宣判所以我也沒結論,只是說當天開庭的狀況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04-26 11:37:00
這件不傳醫師很正常,如你說的是質疑如何證明被告有傷害告訴人,而不是質疑告訴人的傷勢,醫師出庭頂多也只能證明告訴人的傷勢,並不能證明被告有傷害告訴人,通常醫師也都是聽病人的主訴,無法證明病人的傷勢如何來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4-04-26 14:20:00
的確我國聲請迴避通過的機率很低QQ 好像不到2% 唉但是至少有用有機會 被駁回還可以抗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26 17:04:00
正常該迴避的狀況分案的時候早就迴避完了...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4-04-26 18:02:00
原PO的狀況應該是刑訴第18條第二款的那種狀況這種分案的時候不會考慮到呀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26 18:40:00
第二款除非有主客觀明確,不然不可能因為法官講了什麼事不利某方的話就迴避。更何況,民事訴訟還有闡明跟照料義務勒刑事訴訟雖然沒有這麼闡明義務,但也不可能單憑幾句話迴避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4-26 20:10:00
沒有明顯影片 <- 明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26 23:20:00
刑訴第18條第二款10年可能都不會成功1起...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4-04-27 09:40:00
現在這是無效爭執。假設你說的是真的,等判決結果出來,如果真的受到不利判決再提起上訴,於上訴審爭執原審應調查而不調查,重新請求調查法律證據;另外要證明原審偏頗的證據,就是請求上級法院調閱地方法院開庭錄音檔作為證據,證明被告在開庭受到原審的不平等對待,例如開庭問訊方式哈哈大笑、訕笑辱罵、嘲笑揶揄、顯然偏頗之類的言語或態度,足以影響判決結果,只要上訴審當庭播放原審開庭錄音就知道了。我國司法可信度、公正性、嚴謹度極高,所以有非常多的預防、糾錯、救濟、行政管考機制,但司法資源極有限,請審慎行使權利。喔,從原po回的留言我知道那位法官要幹嘛了,哈哈哈哈哈。
作者: 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   2024-04-27 11:58:00
很好奇法官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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