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閱卷,發現卷宗內有不屬於自己的個人刑案資訊,請問這是正常的情況嗎?
如果不正常,可以尋求什麼管道協助呢?
謝謝!
對方一定是說對自己有利的 不要緊張 與事實不符就寫狀紙陳報
謝謝回答,但不是這種,是有經過系統查到不正確的刑事資料
覺得不太可能 不然就是在問對於卷內前科資料時表示意見時直接講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5-14 16:12:00就是附錯卷了,你要追究檢方的刑事責任是打錯方向,讓自己更慘而已
不屬於自己的個人刑事資料?白話的說法院卷宗檢附了你的某刑事資料,但你沒有參與過該案件的訴訟?
開庭講、打電話跟書記官講、寫陳報狀給承辦股講。因為有一種可能:卷內刑案資料身分證字號錯誤,查錯人了,不是你。這是小事只要再確認即可。書記官絕對不是故意的,這沒什麼法律責任好追究的。
應該先看該前科的查詢條件是什麼?ex一開始是他案的話,告訴人只知道被告姓名,那前科就是同姓名的人全部前科都會列出。如果是不同人的ID,那有可能是檢察官調相牽連的被告的前科來看,因為查詢前科,系統會有紀錄,都要求要列印出來附卷。
在警訊階段警察就有我的身份證號碼了,不清楚為什麼後來還是誤植他人的刑事資料
一個月上百個案件,key錯1個字很合理不用太擔心,直接講就好。現在大家都很忙很不好過,多一點體諒吧
不會因為誤植的內容被起訴嗎?這樣的話程序上是否正義
作者: YOLULIN1985 2024-05-15 17:03:00
以前也有拿到壹打成臺的,後來拿回去給書記官更正蓋章解決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5-15 20:46:00打好自己的案件,不要越級打怪。越級打怪的下場要不是變更起訴法條被整,就是被認為是白癡,一直輸,輸到精神異常。不過,到底是本來就精神異常輸,還是輸到精神異常,就不知道。但顯而易見,糾結一些小事,不專注自己的案件,本來就很奇怪
作者:
mantour (朱子)
2024-05-15 23:53:00如果你的案子本來是有利的為什麼要開支線, 如果不利開支線會更有利嗎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