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只一條法條可適用之爭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6-17 11:09:20
根據案件事實,有時候會出現可適用的法條不只一條。以民事案件
來說,可能會有民法、消保法當中都有法條適用的狀況。甚至民法當
中也可能有侵權、契約、不當得利等法條都適用的情況。
學說有法條競合說(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和請求權競合說與請求權規
範說等等。可是既然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其文義顯然要求僅
可採用法條競合說,即適用法規時應採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之規則。
那麼法條競合說以外的學說對此如何解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17 11:40:00
不是法條之間的關係都是普通法-特別法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7 13:09:00
五個字:擇一擇有利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06-17 16:19:00
不是普通法-特別法關係 誰管什麼法條競合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7 19:07:00
餐桌上有屎跟飯可以吃,你問我憑什麼吃飯,不去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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