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418010 (t418010)
2024-10-29 18:06:29如題
查了一下網路
好像沒有提到這一點
就是如果原告一開始是先向警局報案提告
但檢察官偵結後獲不起訴
原告不服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
另外,一般民眾對於自身權益受侵害想尋求刑事訴訟
是不是大多只知道要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告
而不知道其實還有繞過檢察官而直接向法院自訴的這個管道呢?
作者: hidog (.....) 2024-10-29 19:01:00
我記得有修法,網路沒有可能是還沒更新@@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0-30 07:02:00自訴要請律師,所以首先你要有錢找會打自訴的律師而且檢察官有搜索等調查權,自訴人要自備證據,一般就是簡易財產犯罪、妨礙名譽這種但如果已經不起訴要轉自訴,幾乎不可能,再議駁回後向法院提起准予自訴幾乎都是被駁回所以要自訴一開始就要自訴,不是檢察官偵查後才想跑另一個賽道
作者:
noar (小安)
2024-10-31 17:29:00你可能想討一口氣,不過你也可以走民事的損害賠償吧走刑事也是罰給國家,最後還是要民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31 17:31:00真想玩,拿點$$出來請律師吧,反正這是必要的費用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11-01 02:19:00
自訴部分20年前國中公民就有在教了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11-01 07:13:00都是要請律師去玩自訴吧 對方不到場更好民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