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nx (老V) 看板 Militarylif
標題 [公告] 軍旅板板規管理及實施辦法
時間 Wed Aug 11 22:17:3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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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旅板板規管理及實施辦法(草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一日第一次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施行發布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定之依據)
本實施辦法係依據 PTT站規及參考軍旅板自由言論與紀律之民情訂定之。
第二條(適用之範圍)
本實施辦法於在 PTT軍旅板領域內,適用之。
第三條(定義)
本板板規名詞定義如下:
一、板 友:係指於 PTT站內,使用 PTT所賦予權限,進行發表、轉貼、推噓之
帳號。
二、板 主:係指於 PTT站內,使用 PTT所賦予權限,進行發表、轉貼、推噓、
管理、獎勵及懲處之帳號。
三、個案警告:係指板主以(依) PTT站規賦予之權限,採公告之型式警告違規板
友之行為。
四、刪文劣退:係指板主以(依) PTT站規賦予之權限,刪除板友之文章並給予板
友負面評價之行為。
五、永久水桶:係指板主以(依) PTT站規賦予之權限,永久禁止板友於軍旅板發
言之行為。
六、違規檢舉:係指軍旅板發生違反板規規範或違規之情事時,板主及板友得視需
要以賦予之權限向組務板提出檢舉之行為。
七、專案處理:係指軍旅板發生違反板規規範或違規之情事時,板主得視情況以賦
予之權限執行專案追蹤處理之行為。
第二章、板主權限
第一條(板主之定義)
本文所指之板主產生方式為經由板友推選且登記參選並發表競選文宣,經多數板友票
選而當選之帳號。
第二條(板主之權限)
板主得依PTT管理方所賦予之權限,進行發表、轉貼、推/噓、管理、獎勵及懲處。
第三條(板主主觀裁決權)
如有爭議及模糊事項者,得由本辦法賦予板主之權利主觀裁決之。
第三章、板友權限
第一條(板友之定義)
本文所指之板友產生方式為經由 PTT管理方認可之註冊資料且符合本板規定而申請之
帳號。
第二條(板友之權限)
板友得使用 PTT所賦予權限,進行發表、轉貼、推/噓等功能。
第三條(提起抗告)
對於不服板主之管理行為者之板友,得向組務板提出對其管理行為之抗告。
第四條(板主罷免之提出)
板主若發生爭議情事或輿論譴責時,板友得依 PTT站規罷免機制執行之。
第四章、賞 則
第一條(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