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tationery板板主判決不當

作者: Pocketsun   2013-11-10 07:47:52
小組長您好,
文具板板主已於11/8針對該板#1ITUmTNf一文作出判決,惟判決內容有所不當
,本人爰提出申訴如后:
本人於板主11/8公告前,已對#1ITUmTNf一文中板友之不當言論提出檢舉,板
主於接獲檢舉後,反覆質疑本人並非文具板之板友,且不熟稔鋼筆之使用。
為此檢舉人多次於往來溝通信件中向板主表示我為文具板之潛水板友,亦提
出充分之說明(如本人看板習慣,更因看板始知LV於巴黎開設文具館,因此趁
至巴黎旅行之機會,購買LV墨水等)。然文具板板主對此視而不見,仍堅稱本
人並非該板板友,似有意刁難本人所提出之檢舉。此外在往來信件中,文具
板板主更以與事件無關之本人擔任他板管理職攻訐本人,顯有不能公允任事
之嫌。
再者,文具板板主過往向不將該板公告鎖文,亦不輕易鎖板友所撰寫之文章
,然於本次爭議事件中,板主已鎖有文章四篇,分為:#1IVG48Uv、
#1ITUmTNf、#1ITItgID、#1ITHHVwx,明顯是以有別於以往之處理方式,意
圖阻絕文具板上針對特定議題之意見交換(理由不明,不清楚是否有意袒護
特定店家),惟反令紛爭愈演愈烈。於此情形,板主除對本人之檢舉予以刁
難外,復以多項理由暫不處理板友檢舉,最後更以錯誤的詮釋方法適用板規
,做出不當之判決。然事實上,即令以嚴格限縮之觀點檢視,針對特定族群
或群體之貶損或攻擊,當屬違反板規一、發文注意事項之情形。
此外,於爭議事件之原始文章中,板主亦多次以扭曲原文作者文意之方式之
噓文,如:「分享工作室的心得跟你不同面向就是=跟老闆有私交」,或是
情緒性噓文,如:「等xx吵爽再來寫信給我說可以處理這篇了,我再處理」
、「我就覺得他在吵啊!不恰當就不恰當」、「我就覺得很吵!That's all
」等語。再再皆顯示板主已處於難以公正處理本次板務之狀態。同時,本人
雖於往來溝通信來中屢次懇請板主除要公允處事外,亦不應規避自己違失之
責,惜板主並未採納,於11/8之公告中亦隻字未提。
是本人除對文具板板主之不當判決提出申訴外,亦懇請小組長糾正文具板板
主處理檢舉信函之不當態度與不能公正處理板務之違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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