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ocketsun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1-10 22:35:48
合併回覆
1.要求重判,是因為貴版原理由為,使用者放棄追究,而不是該言語無攻擊性。
故如果版主覺得他的發言沒有攻擊性,那當然也可以用無攻擊性重判。
小組也支持版主,因為認定的是版主,不是小組長,同前面SMS的申訴一樣。
在公告內容中作到無可攻擊就好,引用的條文和原因修正,不代表判決會改
2.在二方的信件回覆中,您一直針對他有沒有發過文或推過文作爭議
本來就不當,但是信件不是本版受理項目,小組只針對貴版主未針對使用者
要求作回覆,另外,他的經驗是他的,您或是我都不是親臨,所以他PO文
被攻擊也好,被支持也好,只要沒有人身攻擊,為何要鎖他的文?
我看來文,也有支持他的,今天如果他對店家有不實指控,店家如果要告他
那是店家和他的事,但是版主鎖他的文顯有不當。
3.不管在版主或是小組長,我都是一個立場,不管使用者發什麼內容
只要不違反站規、版規和版面相關,我都不會處理,不管是被推或噓
發言內容的過濾不是版務人員的權力,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是版友的權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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