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 L_HappyLivin小組長jobli判決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1-27 22:24:07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IaXdBxK ]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L_HappyLivin小組長jobli判決
時間: Sun Nov 24 23:22:47 2013
站務對於分身帳號的違規判定,未有明確證據支持,均請板主群
從寬以非同一人判定。
然本案使用者 backstabber 已自承為使用者 IamFenShen 的分身
帳號,適用於一般板務行政處分,使用者 IamFenShen 於 SMSlife
板遭永久水桶,即不得以其他帳號發/推文,否則板主的板務處分
即未具任何意義。
板務處分為針對特定使用者,而非使用者擁有多重帳號,即可規避
其責。
※ 引述《backstabber ()》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backstabber
: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 申訴事由:
: 首先我承認我就是IamFenShen之分身
: 但本帳號在SMSlife遭板主Rainlilt判決劣退與永久水桶
: 原因為IamFenShen之連帶處分,但板主在組務申訴回文卻又說分身之連帶處分不是重點
: 因SMSlife對於"分身"並無任何板規規定,且針對"使用者ID"並無詳細規範
: 只有針對 "發文IP" 部分有板規的規範 並非"登入IP"
: 沒有分身板規怎麼能任意處以連帶處分?
: 於是不服板主判決自組務申訴,然而小組長卻不知所云
: 解釋本帳號遭SMSlife板主處分原因為 "亂板"
: 但板主給的原因明明就是分身之連帶處分,並且在公告文強調"分身"
: (重點是SMSlife並無任何分身處分之板規)
: 板主於申訴文表示
: 本板板規五有分身相關板規,雖只寫"IP"未寫"ID"為本板板規之言詞漏洞
: 請問板規可以在板主被申訴之後板主自行任意編造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嗎?
: 本人認為小組長jobli有偏頗帶入私人情感做出判決之嫌
: 經查閱群組板 jobli曾於以下文章推文
: → jobli:板規沒有規定的東西本來就不能任意判定,你現在就是要拖到 09/19 08:07
: → jobli:你誤判的使用者水桶到期自動解除嗎? 09/19 08:08
: ┌─────────────────────────────────────┐
: │ 文章代碼(AID): #1IDTZXOM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不服 L_HappyLivin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79260641.A.61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 但在本人情況下,板規沒規定的東西卻又可以讓板主任意判定了?
: 以上可見小組長是在沒有充分釐清板主判決與板規規定,做出如此草率的申訴判決
: 然而本人於SMSlife明顯並無亂板之嫌
: 該文章也並非爬文就有答案的,故發文詢問並無不妥,內容也沒有亂板、引戰、挑釁之嫌
: 發文後被若干板友噓文表示我是IamFenShen之分身
: 我之所以會被水桶後用backstabber此帳號發文
: 是因為板規沒有規定會對分身帳號有任何處分,也就是若以另一個ID發文
: 是必須跟本來被板規處置這個帳號分開處理的
: 另外針對板規六部分洗文章限制
: 板主僅因為我發一篇文章,就認定洗文章做出劣退與永久水桶
: 確定分身之連帶判決不是重點嗎?
: 若不是重點怎麼會只因為發了一篇文章就認定洗文?
: 真的不是重點為何會在公告文強調我承認為分身呢?
: 以上我認為重點就在於
: "板規沒有對分身罰則進行規定,怎麼能任意編造板規裁罰?"
: 如果真如同板主強詞奪理,分身判決並不是重點
: 那請問群組長,僅因為一篇文章,就劣退並永久水桶,符合比例原則嗎?
: 況且這篇遭處分的文章完全無任何洗文章之嫌
: 以下將附上SMSlife板規,於小組申訴文章,板主溝通信件,與小組長回文
: 以供群組長審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