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重申組務立場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1-29 00:23:25
: → nknuukyo:我對小組長不抱期望,我猜他會把"語意"跟"意識形態"扭在 11/28 13:46
: → nknuukyo:一起講,所以只是作個公評^^,國文好的人還很多。 11/28 13:47
你不用釣魚,小組立場很明確,就是只針對與版規有關的違規作處理。
看版事務本來就是版主的權責,你舉的例子是看版事務。
版主怎麼處理版務,是版主的權責。
你們二個私下有問題,自己私下解決,與小組無關的事本來就不受理。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2-01-29 02:32:00
我沒有問題,對板務有想法歡迎來信好好溝通。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2-01-29 17:52:00
那我就來針對版規吧。另外要求組務給個"意識形態"的定義。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2-01-29 17:59:00
版規,你就回去版上討論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2-01-29 18:00:00
我是指thismy自己違反板規之處。再說水桶要怎麼討論?所以這"意識型態"四字定不出個定義嗎??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2-01-29 18:01:00
他違反版版你就具實檢舉啊,上面文具版的案例你沒看到嗎?小組對任何版主或版友都沒有立場,你來檢舉我就依規定審視其他不在討論範圍除了版主判決違反站規板規外,其他爭議與小組無關說的很清楚明白了,你對版主有意見,就去版上討論你對版主個人不滿,是你的問題,你可以去發動罷免是你的權利但是都跟小組無關,自本行起不再回應
作者: haozip (心如水寂映空月)   2013-02-01 19:41:00
哈哈!最後還是大絕,依法行政,查無不法,謝謝指教。這大絕一出,就省的管好多事
作者: Ciaccona   2013-02-02 21:22:00
組務與板務管理範疇原本就有不同.還請樓上理解ptt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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