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cka   2014-10-09 01:55:05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你回覆文章心得文的部分沒有違規 違規的是這一段
: : "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 "
: : 請問這篇哪裡符合板規要求的徵求文轉讓文?
: : 還是你覺得這句話算心得?
: : 那三篇警告你就趁現在沒留底了趁機說我亂說啊
: : 但事實存在
: : 1.你的確被我警告過PO你網站的宣傳文章
: : 2.你在底下推文表示你看過我的警告 當時並沒意見
: : 你可以說明 但是不能有提醒板友你會使用法律途徑這段話
: 那請問你回覆相關討論串,哪裡符合板規徵求轉讓文 ??
: 根本就是你的執行標準因人而異,特別是對你自己比較寬鬆,
: 你可以利用THSRshare替自己辯白,卻禁止其他人反駁他人不實的指控!
: 結論就是你因為這兩句話
你PO非徵求轉讓文須跟我先商量
我公告有沒有講
請問你是否有跟我商量
你反駁的部分我沒有意見 也沒有因此水桶你
我水桶的是你那兩行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主觀認定這是一篇非徵求轉讓文,
: (我真搞不懂你的標準,你攻擊別人可以,別人反駁不行)
: 然後再努力找出之前,可能跟徵求轉讓文扯上邊的所有【回覆文章】
: 湊成四篇,達到你可以水桶的目的,同時又在沒有罰則的板規下
: ,應是給了我永久水桶,這合理嗎???
: 如果你拿威脅其他板友這點來發揮
: 找出PTT上有不能說會採取法律途徑這句話的規定,
: 我覺得我還稍稍可以原諒你的霸道,
: 但事實上,就是沒有這種規定,所以你才變相找其他理由來水桶我
: 這更可證明cka管理THSRshare板務並無依循板規處理,
: 請小組長查明相關事證。
: 若小組長仍認同以下四點,並再次做出裁決,
: 本人將接受此判定,再尋求PTT站務申訴救濟。
: 1. 回覆文章 算違規發文 (板主自己也如此)
不對,你要回覆可以 先跟我商量
這置底公告已經先講,再者 你回覆的心得部分我沒有視你違規
: 2. 回覆文章中,提醒其他網友不可刻意捏造事實攻擊他人公司,就算違規
不對 是因為你說你會採取法律途徑
對一般人來說 這就足以造成寒蟬效應
: 3. 未有明確罰則的板規,板主可自由心證實施永久水桶
因為我認為你說會使用法律途徑那段話不符合非徵求轉讓文 且為第四次累犯
我在置底公告也有講過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cka:板規寫得很清楚 鬧板水桶一個月 累犯加重
就我的想法裡面 你對板友的那段使用法律途徑的文字會造成板友寒蟬效應
已經符合亂板了 而且是第四次累犯
在我的想法裡面 不適合讓你在本板繼續發言
: 4. 版主cka先水桶,再去找規定來自圓其說。
因為你的申訴我再檢視了一次板規我發現你更符合PO非徵求轉讓文
明明置底公告有講過了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另外 板規的宣判本來就可以回覆給板主表達意見
如果真的原本判決有問題可以兩方討論後修改
我也照你的意思修改了對嗎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94799.A.2E6.html
: : 我置底了2013/10~2014/6月說明你被警告3次
: : 你也在該文推文,證明你有看到你已被警告3次
: : 正常人要花多久才能認知到自己已經被警告三次
: : 既然你已經PO了3篇非宣傳轉讓文被警告
: : 你第四次PO非宣傳轉讓文之前有沒有跟板主討論一下
: : 板友PO心得之前有問我 我說只要符合事實沒有刻意攻擊你可以PO
: : 所以他也提出相關對話當證據
: : 請問你回覆文章之前有問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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