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0-09 02:08:10
※ 引述《cka ()》之銘言: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那請問你回覆相關討論串,哪裡符合板規徵求轉讓文 ??
: : 根本就是你的執行標準因人而異,特別是對你自己比較寬鬆,
: : 你可以利用THSRshare替自己辯白,卻禁止其他人反駁他人不實的指控!
: : 結論就是你因為這兩句話
: 你PO非徵求轉讓文須跟我先商量
: 我公告有沒有講
: 請問你是否有跟我商量
: 你反駁的部分我沒有意見 也沒有因此水桶你
: 我水桶的是你那兩行
你一下說是四篇警告水桶
一下又說是那兩行
你不是自認明確告知是違反板規7? (發非徵求轉讓文)
"所以你因為那兩行,判定這是一篇非徵求轉讓文。違反板規7
然後永久水桶???...這罰則到底是那兒來的"
: : 主觀認定這是一篇非徵求轉讓文,
: : (我真搞不懂你的標準,你攻擊別人可以,別人反駁不行)
: : 然後再努力找出之前,可能跟徵求轉讓文扯上邊的所有【回覆文章】
: : 湊成四篇,達到你可以水桶的目的,同時又在沒有罰則的板規下
: : ,應是給了我永久水桶,這合理嗎???
: : 如果你拿威脅其他板友這點來發揮
: : 找出PTT上有不能說會採取法律途徑這句話的規定,
: : 我覺得我還稍稍可以原諒你的霸道,
: : 但事實上,就是沒有這種規定,所以你才變相找其他理由來水桶我
: : 這更可證明cka管理THSRshare板務並無依循板規處理,
: : 請小組長查明相關事證。
: : 若小組長仍認同以下四點,並再次做出裁決,
: : 本人將接受此判定,再尋求PTT站務申訴救濟。
: : 1. 回覆文章 算違規發文 (板主自己也如此)
: 不對,你要回覆可以 先跟我商量
: 這置底公告已經先講,再者 你回覆的心得部分我沒有視你違規
: : 2. 回覆文章中,提醒其他網友不可刻意捏造事實攻擊他人公司,就算違規
: 不對 是因為你說你會採取法律途徑
: 對一般人來說 這就足以造成寒蟬效應
重點是板規或站規有這一條嗎???
我又沒針對特定人說我要告他,只是覺得有些發文夾帶太多個人情緒,
但為了發洩去傷害別人正正當當的公司,也是不對的事情,
你跟那位板友會怕,就是你說的寒蟬效應??
PTT站規或板規 有造成寒蟬效應永久水桶的規定嗎???
: : 3. 未有明確罰則的板規,板主可自由心證實施永久水桶
: 因為我認為你說會使用法律途徑那段話不符合非徵求轉讓文 且為第四次累犯
: 我在置底公告也有講過
: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 cka:板規寫得很清楚 鬧板水桶一個月 累犯加重
: 就我的想法裡面 你對板友的那段使用法律途徑的文字會造成板友寒蟬效應
: 已經符合亂板了 而且是第四次累犯
: : 4. 版主cka先水桶,再去找規定來自圓其說。
: 因為你的申訴我再檢視了一次板規我發現你更符合PO非徵求轉讓文
: 明明置底公告有講過了
: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 另外 板規的宣判本來就可以回覆給板主表達意見
: 如果真的原本判決有問題可以兩方討論後修改
: 我也照你的意思修改了對嗎
: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94799.A.2E6.html
"因為你的申訴我再檢視了一次板規我發現你更符合PO非徵求轉讓文"
這就是你論述的邏輯,自己連板規都不甚清楚了
竟然可以判定別人違規
請告知THSRshare哪一條板規違反後要 永久水桶
板規7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