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cka   2014-10-09 02:57:44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你PO非徵求轉讓文須跟我先商量
: : 我公告有沒有講
: : 請問你是否有跟我商量
: : 你反駁的部分我沒有意見 也沒有因此水桶你
: : 我水桶的是你那兩行
: 你一下說是四篇警告水桶
: 一下又說是那兩行
: 你不是自認明確告知是違反板規7? (發非徵求轉讓文)
: "所以你因為那兩行,判定這是一篇非徵求轉讓文。違反板規7
: 然後永久水桶???...這罰則到底是那兒來的"
那兩行是在第四篇
前面3篇是警告
第四篇因為是累犯直接水桶
我到底要怎樣才能讓你明白
: : 不對,你要回覆可以 先跟我商量
: : 這置底公告已經先講,再者 你回覆的心得部分我沒有視你違規
: : 不對 是因為你說你會採取法律途徑
: : 對一般人來說 這就足以造成寒蟬效應
: 重點是板規或站規有這一條嗎???
有 站規5的b,f,g 以及站規8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張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任何理由 (包括本站認定您已經違反了本服務
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 終止您的帳號以及密碼. 本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 隨
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此外, 您同意若本服務被終止時, 本站對您或任何
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我又沒針對特定人說我要告他,只是覺得有些發文夾帶太多個人情緒,
: 但為了發洩去傷害別人正正當當的公司,也是不對的事情,
: 你跟那位板友會怕,就是你說的寒蟬效應??
: PTT站規或板規 有造成寒蟬效應永久水桶的規定嗎???
站規5的b,f,g跟站規8
有說可拒絕你使用
當然我沒辦法拒絕你使用ptt一萬多個板
我只能拒絕你使用本板
你如果想警告任何人 還有另外一萬多個板可以去
也許有的板的板主可以接受你在他板上講那兩句話
但我不能接受
如果你覺得有些發文夾帶太多個人情緒
你該做的是跟我商量 由我發公告提醒
而不是自行發文警告
: : 因為我認為你說會使用法律途徑那段話不符合非徵求轉讓文 且為第四次累犯
: : 我在置底公告也有講過
: :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 : cka:板規寫得很清楚 鬧板水桶一個月 累犯加重
: : 就我的想法裡面 你對板友的那段使用法律途徑的文字會造成板友寒蟬效應
: : 已經符合亂板了 而且是第四次累犯
: : 因為你的申訴我再檢視了一次板規我發現你更符合PO非徵求轉讓文
: : 明明置底公告有講過了
: : https://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 : 另外 板規的宣判本來就可以回覆給板主表達意見
: : 如果真的原本判決有問題可以兩方討論後修改
: : 我也照你的意思修改了對嗎
: :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94799.A.2E6.html
: "因為你的申訴我再檢視了一次板規我發現你更符合PO非徵求轉讓文"
: 這就是你論述的邏輯,自己連板規都不甚清楚了
: 竟然可以判定別人違規
: 請告知THSRshare哪一條板規違反後要 永久水桶
: 板規7嗎?
站規的5的b,f,g,以及站規8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張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任何理由 (包括本站認定您已經違反了本服務
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 終止您的帳號以及密碼. 本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 隨
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此外, 您同意若本服務被終止時, 本站對您或任何
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我就是覺得你那段話不適合繼續在板上自行發文
因為你愛發甚麼也不會先看板規也不會先問我
板規明明有寫 我也公告置底叫你發非徵求轉讓文要先跟我商量
你有跟我商量過???
你都不跟我商量 是否是你覺得愛發甚麼就發甚麼???
我公告也有講,以後有關於貴網站的心得文你要反駁
可以寄信給我 我幫你代發 但是只限於回覆心得文 不得有底下那段話
謝謝你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1-07 18:14:00
當個版主當久了還真把自己當法律..當王..甚麼都你以為完全憑你自己主觀意識來衡量版務,既是公共事務,理應用客觀立場,盡可能屏除主觀意識認定來處理等吧,你會收到傳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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