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之銘言:
: 請出具當事人 TsukimiyaAyu 於七日期限前 (8/16 17:20:23)
: 1. 於原文提出質疑之證據 (原文至今未有當事人之質疑)
: 2. 以 板規10 針對原文提出之有效檢舉記錄
: 證明此件檢舉合於 板規10。
: 若上述兩項皆完備,那我對 板規10 之處置自然無異議,
: 若不完備,則檢舉自難成立,應撤銷判決。
https://imgur.com/LdxunO5
補上目前我信件的截圖
受損害當事人是於8/9提出申訴
請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