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RT板主coon182判決

作者: weyward (chuo ward)   2019-09-24 17:41:29
※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一、申訴人:
weyward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
MRT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桃園捷運公司長期經營水準低落,友人搭乘班車故障,申訴人貼文討論、批評,目的在於
期望桃園捷運公司對的起付錢搭車的旅客,而不是以低效率經營方式罔顧旅客權益,或是
長期作為桃園市長個人宣傳之公關工具。
四、不服之理由:
公營大眾事業工具屬政府機關,並屬於公共財,民眾繳費搭乘,付出金錢購買合理運輸服
務。
且捷運公司經營乃屬可受公評之事件,也屬屬人民言論自由範圍。
申訴人批評捷運提供的服務「爛」,且經營「廢」,或是質疑長期作為宣傳市長的公關工
具,也是事實。
惟捷運板主coon182刻意扭曲解讀板規,認定為「地圖炮」,嚴重且惡意進行不公平裁決
,且其判決廣受不認同。
除判決本身極度不合理,板主一貫處置方式已受質疑,顯已喪失執行板務能力,不再適任
板主。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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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kHQcNHI.jpg
https://i.imgur.com/2zMMwC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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