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rt-time板板主poloyabi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4 01:58:35
※ 引述《bitterme ()》之銘言:
: 申訴人:bitterme
: 被申訴人:poloyabi
: 看板板名:part-time板
: 判決內容:
: 文章編號:119924
: 因為勞健保寫無就刪我文 (水桶原因:勞健保)
: 申訴訴求:
: 版主poloyabi執法過當已本末倒置看板設置用意
: 申訴理由:
: 一周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有看過勞基法嗎?
: 我打半天你一個刪除就刪除,我知道你很認真管版,但是你是不是職法過當?
: 你只會一種格式? 那我找個機器人學machine learning管板就好
: 寫個parser都比你強啦 還不用你浪費時間 po文前就直接告訴po文者有啥錯
: 拜託你通點人情 不要這麼死板板 腦子變通一下好不
: 還水桶我五天 OO你個XX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本案經板主群討論後,由本人回覆。
1.申訴人陳述一周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有看過勞基法嗎?,不論為本板或本板板主
自聘之法律顧問,皆未於勞動基準法中查得勞保、健保之相關規定。
2.勞保之加保,以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健保之加保,以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皆非申
訴人陳述之勞基法。
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該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
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填妥「加保申請表」送勞工保險局申請加保,其保險效力
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請表送交勞工或郵寄之當日(以寄件郵局郵戳為憑)零時起算。
以上三點合先敘明。
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開資訊,是否加保勞保,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認定,即便
為短期、臨時工讀,仍需依法加保勞保,非申訴人陳述一週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
如何加保請洽該局,非本板業務範圍。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4 02:00:00
申訴人若閱讀本文後仍認為板主不該水桶,請依規定向板主溝通而非直接申訴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6-09-24 06:23:00
請問板主,該員是否未溝通即申訴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9-24 10:51:00
他是你提醒後 貼一樣的文章給我
作者: Arielkao (同步不同調~"~)   2016-09-28 02:30:00
我覺得parttime 版主非常缺乏與人溝通的精神,有些小問題就直接水桶。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9-28 13:51:00
樓上那麼有理想,parttime很缺版主的,何不主動請纓擔任好好發揮你的與人溝通的精神,改善一下你所謂的問題。發文前有疑問明明可以先問版主,不花時間去問,發問後被處罰了才來抱怨版主缺乏OOXX,可以請不要那被動好嗎?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8 13:54:00
使用者對板規有疑問可向板主詢問或至part-timeBM發文詢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9-28 13:54:00
Ptt版主都是花個人的私人時間出來幫忙Ptt站方管版的,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9-28 13:55:00
不滿意版主的「不夠積極主動」,那就請自動請纓擔任版主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8 13:55:00
板主不會讀心術,更不會網路讀心術,相信使用者也是一樣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28 13:56:00
,規定已經明定,板主不會考量使用者的內心思維,也不會考量自身的內心思維,而是直接照規定走。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9-28 13:56:00
最後就是唯讀甚至廢版。(Ptt站不需要靠看版來謀生,鄉民就算哇哇叫站方不顧大眾利益和生存需求,屆時仍要請另覓他處找工作了)更正09/28 13:53 推文 *發文後
作者: Arielkao (同步不同調~"~)   2016-10-04 21:54:00
我也曾擔任版主,知道需要花費不少時間,但會儘量圓滿,也不致於不予回應。為何pt版爭議較多?應該思考一下吧。是否廢版我覺得也沒什麼差別,反正文章也刪光了。
作者: ambercoffee (LeNNa)   2016-10-09 23:50:00
覺得pt版主很愛亂刪文,每次水桶理由都不同,但是我只修正了上次水桶的事項,還是被刪了,為什麼上次沒錯這次就錯了,根本隨心情刪的吧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11-24 08:37:00
樓上+1...我也莫名其妙被水桶 推文又沒違法我不曉得他心態到底想什麼 何況還是律師根本就是看民眾不爽想水桶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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