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dezuphia
(3) 被申訴板主ID:rocfrank
(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判決水桶,應撤銷
(5) 檢附證據:
[事由內容]
本人被使用者qazijn以版規二.5於置底檢舉公告中檢舉,內容如下:
: 推 qazijn:#1IIn4jcA dezuphia 二.5.2 他捏造不實言論 影響我 10/03
版主於推文中回覆檢舉不成立,但自行以版規二.6進行裁判
: → rocfrank:qazijn:二-5僅能是原發文者提出檢舉 故不成立 但既已提出 10/03
: → rocfrank:將以二-6判定 10/03
而版規二.6之條文如下:
二、發文規範
6. 文章、推文中意圖引起紛爭、對立。檢舉人需為當事人以信件通知板主群及
被檢舉人(檢舉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被檢舉人若兩天內無主動以信件
說明回應板主群,板主群可逕行判決或情節明顯亦可)
違者判處水桶15天,累犯加倍水桶。
[申訴內容]
依據版規內文,可知版規二.6該條文成立之要件如下:
1.檢舉人需為當事人
2.須以信件通知版主群及被檢舉人,且若當事人兩天內無回說明,
或情節嚴重,則版主可於不待當事人回應逕行判決。
3.被檢舉人推文中意圖引起紛爭、對立
並且由於二.6的內容使用之構成要件,其構成之條件使用之判准為「需為當事人
....(後略)」因此就版規條文而,並沒有被解釋為「不須符合要件」或「僅需部
分符合」即可進行裁判的空間。因此以下分別說明此三項要件皆不成立的原因,
並且要求撤銷原裁判。
=1.檢舉人需為當事人 =
使用者qazijn並沒有以版規二.6檢舉本人,而是以版規二.5進行檢舉,並且已遭
板主於原檢舉推文下判定不成立。換言之,版規二.6既規定需有當事人告發作為
構成要件,意即本條在構成要件最基本的申告對象中,即包含不告不理之當事人
進行主義原則,因此並沒有給予版主能「主動舉發」或「逕行判決」之權力。
雖然版主rocfrank在回覆本人的申訴信件中說明:
: 其上(版規二.6)僅為完成板主群可逕行判決要件之一
: 並不妨礙板主群對看板違規事件可主動舉發判定
: 此案為後者 或情節明顯亦可
: 板主群可逕行判決或情節明顯亦可
但此說法很明顯與版規二.6中「檢舉人需為當事人」之構成要件相牴觸,換言之版
主並沒有主動舉發之權利。
而雖然rocfrank於水桶公告中持續說明:
: 但考量慮到新板規初制定 使用者對適用法條不熟悉 將改以二-6判定
: 使用者如有檢舉 所列條目不符下 若違規情形嚴重或明顯 板主群將協助予以改判
: 而公告文之原發文者為板主群 將以間接關係人身份以板規二-6直接提起
但查CCRomance版規,並沒有任何條文賦予版主自行更改使用者檢舉條目、自為
判決之相關權力,又查過往之版主發文紀錄,也並沒有任何公告提及與版主於
所謂「新版規初制定的期間」可憑空幫使用者改變申訴條文、或「主動判定」
需當事人檢舉方才受理之版規,版規二.6的條文中更無所謂「間接關係人」可
提出檢舉之相關規定。
因此版主並無在使用者未申訴二.6的前提下協助改判之權力,故版主行使之判
決行為無效。
=2.須以信件通知版主群及被檢舉=
本人並未收到信件通知。版主也表明並有收到檢附說明原委之信件。因此此要件同樣不
成立。雖然rocfrank於後續信件中說明:
: 看板檢舉方式在本板採用兩種 信件檢舉和置底檢舉 有同樣效力
: 而信件檢舉需通知被檢舉人之意在於
: 有些『意圖引起紛爭、對立』情況複雜及或為檢舉
: 方其主觀認定 也不適用板規二-5-2 板主群需要參照兩造之證詞上論點之因果邏輯
: 信件通知在避免一方認為無傷大雅
: 而卻恐被另一方主觀認定上成立而提出檢舉後不得而知
但此解釋與二.6的規定「需以信件通知版主及被檢舉人」相牴觸。固然CCRomance
版有「信件檢舉和置底檢舉有同樣效力」之規範,因此在條文沒有明確界定檢舉
方式時,固然可適用此條文以推文進行檢舉。但因二.6有明文規定檢舉形式,因
此若非版規之間存在相互矛盾,即是二.6有特殊之檢舉規範。而就算推文檢舉成
立,也不抵銷「需以信件通知被檢舉人」之構成要件。而版主亦在後續之回信中
承認版規有需要改善之處:
: 你在文義上的新意 本人會虛心參考以備日後修正板規之完善
=3.被檢舉人推文中意圖引起紛爭、對立=
在版主的判決公告中,僅引用本人與qazijn推文討論之部分內容如下:
: 推 dezuphia:照這邏輯樓上最愛提的前朝隔空水桶不也只是影響被桶的人? 10/02
: → dezuphia:但大家都忿忿不平難道也是過度引申嘛(驚 10/02
: 推 dezuphia:我只說你愛提前朝,前朝大家最詬病的就是隔空水桶,如果 10/03
: → dezuphia:您有所誤解請自行重新閱讀文句,謝謝lol 10/03
qazijn並於推文中表示自己並沒有「愛提前朝隔空水桶」一事:
: → qazijn:我沒說過本版有隔空的事 所以我也不了解狀況 10/03
但於受檢舉的文章中,本人也同樣說明本人推文文意並非指控q某愛提前朝
隔空水桶,而是指q某愛提前朝,而q某愛提前朝此事有諸多相關推文作為
事實(如需要本人可檢附),而本人也對此已清晰推文說明:
: 推 dezuphia:我已經表達過我並沒有栽贓,因為我的是q某愛提前朝,不是 10/03
: → dezuphia:q某愛提前朝隔空水桶。經過解釋還看不懂中文不是我的問題 10/03
由上述推文,顯見本人為清楚表達自身意見已做了額外澄清,因此已盡理性
討論版務之義務。並且在q某並沒有愛提前朝隔空水桶一事上與本人已達成
共識。但該說明推文卻被rocfrank版主忽略,在水桶公告中僅刻意擷取本人
說明文意前之部分推文作為依據,逕行判決本人有惡意攻訐言論,對此本人
無法接受。
以上
PS.前兩封本人去信之申訴信件忘了留底,內文可見rocfrank版主回信中
引述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