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台中板主Andy5438未依規定執行板務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4-12-05 20:59:32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一、有關台中板板主將Line群文章視為未違反板規一事,
: 組務查詢前任台中板板主 gun5566 曾發表相關公告,
: #1IzSPkLG (TaichungBun)
: 「近日板上出現「Line台中群組」等文章,板務部份只要不違板規就不會禁止,
: 但請不要把在群組內的恩怨及相關事誼發表到板上...等語」
: 另查閱當時Line群文章,前板主亦未以未載名地點,而予以處分。
:  
: ※ 引述《youngpool (母雞)》之銘言:
: : 檢舉人:youngpool
: : 被檢舉人:Andy5438
: :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 檢舉訴求:
: : 1.為避免板主再次擴大解釋板規
: : 要求板主確實發表公告將此案相關板規執法界線解釋清楚
: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版旨。
針對小組長提及部份說明:
板主有權制定板規,板規主要目的為「限縮」板主權力,板主職務為維持板上規距,
故,板規未「明確」規定者,及有「爭議」、「不明」之處,
應由板主做適當解釋或修訂板規,而非拿不適當或有疑慮之規距,禁言板友。
既,台中板板規主旨明確規定: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
在台中板找台中人用LINE聊天、打屁,時任台中板板主經確認板規後,
認為符合板規,無「爭議」及「不明」之處,實不需要多做解釋或說明。
以上。
作者: sean7073 (建)   2014-12-05 21:01:00
現行板規好像是使板主能更快速桶人了?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12-05 21:02:00
1.1無明確說明細項,應由現任板主回覆此問題且只是聊天意圖的文章,有[閒聊]能發表,不是揪團
作者: sean7073 (建)   2014-12-05 21:07:00
阿 提到重點了...1.1根本大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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