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6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退回文章(1-8:請參閱公告#1VrunT0r (Kaohsiung))[問題] 澄清路
時間: Tue Dec 15 12:01:23 2020
您好:
關於案件中的部分該回覆的我想我在申訴板已有回覆。
至於走形式一事似乎是您對我的指控,我想您所稱"何須我多說"?
我該認您所指控的內容是"您是多說"還是......?
不過您自己走形式一事不需要告知我,這件事情您自己懂就好,
不需要宣稱到"信件就是 大家走個形式 都懂得"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首先 本人並未認為本人簽名有檔違規
: 有錯才需要反省 如果我都認為有錯我為何要申訴?
: 您不覺得這和我們信件往來的目的有點出入?
: 當然您主觀認為違規 我尊重 但確實是 斷 章 取 義了
: 所以我申訴並未對判決其中是否參雜其他因素做過多揣測
: 申訴根據文章/信件/公告等內容 指出您出現的錯誤予以糾正
: 在走行事有沒有概括到您 這些您自己心裡清楚何須我多說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或許您只是走一個形式,無意針對您的違規行為反省,但我是依權責與義務
: : 針對判決內容回信,依判決的客觀要素與心證結果作為回覆內容,對於我寄出的
: : 每一封信我均對其內容負責並署名之,因此表明只是走形式的狀況之下請不要把
: : 我也概括進來,感謝。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