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服gossiping板主leeng退文之判決(信件)

作者: cnbaedone (sffds)   2014-11-11 16:12:54
※ [本文轉錄自 cnbaedone 信箱]
作者: cnbaedone (sffds)
標題: 請詳細說明下劣退理由
時間: Sat Nov 8 15:10:11 2014
我想問下支那討論串這個題目本身發文者就有引戰的意圖
我本人平時很少在這板發推文
一時手殘 發了篇回文
自認為這篇回文無任何過份言辭
但卻被不當言辭之理由劣退
實在不明白
是不是我舉幹您娘這個例子不太好聽?
但只是舉個將心比心例子罷了 沒有針對任何特定人群
何況通篇看下來
您應該知道我的理念是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已
反對任何的種族歧視
退一步說 板上仇xx 仇xx的文滿地都是
為何別人正當言辭 我又沒仇哪個到是不當言辭了?
麻煩您回信給我解惑
作者: 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2014-11-11 19:24:00
又來了,別人闖紅燈為什麼沒抓! 只抓我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1-11 19:31:00
這篇真的看不出....啊 可以請板主群明確講出理由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11 22:04:00
蔣幹他娘是做為比喻 而不是做為謾罵之用 之前學運一堆林杯 X的 怎麼就OK呢?不過 也確實有第十八條:警告的空間
作者: wallowes (Qoo)   2014-11-12 04:31:00
某人閉嘴好嗎?不是他的案子在那邊喊燙。
作者: 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2014-11-12 19:59:00
好燙阿!!!我是說我正在吃拉麵,拉麵好燙不過話說... 這邊也不是上面每一層樓推文的案子,不是嗎 ^^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4-11-12 23:59:00
這都是判例 是板規標準 可以拿來檢舉 這也是公告的意義
作者: cnbaedone (sffds)   2014-11-13 08:28:00
有的詞就真的是語氣詞 是不是罵人要看語意真以這個標準來檢舉應該是未達標準吧?就像一樓說的公道自在人心,大家來討論是因為卻有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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