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諮詢] 板主明知沒違規卻公告水桶周知 是否誹謗

作者: 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   2014-03-16 23:40:01
: 我長期推文都強調『有著作權,絕非盜版』,在相關各板推廣時內文也特別如此強調,
: 你都沒看到、不知道?後來你們規定不准放連結,我才做了調整。
: 而且如果我賣盜版,那重製最省事,還『自編』什麼,不覺得很矛盾?
: : 推文講明了破解某著名補教業者的課程 還自編成教板 以極低之價格欲販售
: : 第一直覺是有盜版嫌疑 為求看板不受有心者利用 即以刪除推文內容的方式
: 請問『破解電玩主機自編軟體』,這叫作盜版嗎?
: 所謂破解只是吸引讀者的話術手法,就好像電玩模擬器靠作者自身程式編碼功力,
: 破解主機使之能在電腦達到差不多的娛樂效果,但並未侵權一樣,怎可隨便說我盜版?
: 對方可是非常注重著作權的,你都不覺得奇怪我怎能活到現在?
: : 並加註請板友勿利用買賣置底專區販售盜版
: 你是斬釘截鐵說:「盜版課程教材 明日會向版權公司檢舉 提供必要証據、推文者ip」
: : 請問這樣違反妨害名譽罪章之情事嗎?
: 就算非故意,重大過失也是能構成刑事妨害名譽商譽的,
: 而民事不管故意或過失而侵權都該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 你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完全沒向本人或對方徵詢查證就妄下斷語,這樣對嗎?
首先,版主管理版面是他的權利,也是義務,
如果有人在版上販賣盜版物,版主必須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也因此對於盜版物的謹慎度需要比一般人更高,
破解一字、我想大多數人的確可能會聯想到盜版,至少我也是這樣聯想的,
因此版主基於自身義務予以刪除,這是必要的事,
如果你覺得不妥,可以寄信給版主討論,看是你把比較敏感的「破解」二字移除,
或者說服版主「破解」並非盜版。
至於版主在刪除你推文後加注請勿販賣盜版,並非針對你,
只是基於其權限和義務、在發現有可能出現踩線交易物品時,再次提醒版友,
該版不可販賣盜版物品,
沒有故意過失侵害他人名譽之情事,
退萬步言,即便有故意或過失,
對於公開販賣之教材,本來任何人都有提出意見之權利,
何況版主只是提出有盜版之虞,是否盜版還需看著作權所有人所採取的行為,
及法院的判決而定,
針對事實所發表之意見,不能算是違反刑法310條,
自然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當然,如果有人針對這樣的事實還是要提出告訴,
地檢還是會受理,被告還是要前往地檢接受詢問,
然後地檢也當然不會起訴,
只是辛苦了被告、也辛苦了檢察官。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4-03-17 00:44:00
他跟你一樣是用肯定句 懂不懂他直接指我的教材是盜版 還之虞咧 有疑慮為何不問清楚直指人家東西是盜版 這叫事實陳述 算什麼意見評論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3-17 03:53:00
受教 謝謝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17 09:16:00
此人完全未寄信來說明非盜版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4-03-17 14:07:00
你最懂,快去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3-17 14:08:00
了解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4-03-17 15:56:00
誰說我沒寄信說明非盜版?請去TEST板看我轉的信!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17 20:24:00
原PO放心 如同我在#1HM5xKPF (Examination)篇說的 當初會接國考板板主 被罵、被申訴甚至被告這些我個人都會扛下來我的前三任板主就是因為受不了某人一再以揚言提告 而黯然請辭板主另外 musoutensei你再去看清楚TEST板看你轉的信 也請在檢座前保持一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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