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網路訴訟諮詢板 板規施行細則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03-17 23:53:49
因本版的版務內容較為特殊,因此額外增訂施行細則,
在以版規為主要依據的情況下,將相關的內容加以訂定說明。
一、本版版務分配:
LLsolo版主主要負責本版的諮詢業務,Swattw版主主要負責本版之行政業務。
二、本版性質及其判決救濟管道:
本版直屬於站方所管,對於判決不服者可提出救濟管道。
所謂本版之救濟管道,謂於判決後10日內向版主提出相關內容之陳述。
版主應於14天內進行處理,又當事人仍不服判決,因本版並不適用一般站務處理,
請寄信至站方提出最終救濟管道,若站方認為該判決有問題,即受理該申訴,並於
站方審理後,版主依站方判決結果作為適當調整,在申訴結果出來期間,本版之判
決仍為有效。
三、本版之審理判決依據:
依據為版主之自由心證,又因本版之版務內容特殊,故心證採嚴格審查。
以嚴格審查為基準,乃是與類似性質之他版避免過於相似;又為保護本版版友於本版
進行討論或是諮詢時,文字及其內容受到有心人士之利用,因此本版之文字相關內容
審核較為各版之嚴苛,在此先行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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