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網路妨害名譽 偵察庭 檢察官有詢問對方是否原諒
原諒就緩起訴,不原諒就起訴,對方不願意
我則是對方一進偵察庭我就鞠躬道歉 約2次
後來就是起訴了,後來有接到法院問是否願意調解
我願意,但對方恐怕還是不原因,因為後來收到的傳票是準備程序
這件事情我沒什麼要爭執的,只是一直有誠意想彌補
對方因為質疑卻不肯原諒,簡單說就是他的條件 我無法達成
也一直有用各種形式表達歉意誠意
程序準備庭是否都很快,我不曉得有沒有機會表達這些
比如說偵察庭有道歉,檢察官筆錄會附註嗎?
(我最後簽名的時候沒 一條一條看仔細)
起訴書只有寫我網路po的文章內容,然後起訴
準備庭若有認罪 後續程序是否會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