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之銘言:
: 上警局提告的人是我不認識的網路上的人(以B代稱)
: 我想請問
: 1.警局找到嫌疑人(我)而請去做筆錄時,會通知B嫌疑人是誰嗎?
: (上網查了資料有看到"偵查不公開"但是好像是刑事案件才適用?)
我自己的經驗是
我被告時因為搞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一直問警方一些報案者認為我侵犯他的點在哪
以及他提出的報案內容我要再查證之類的
結果警方就把他的筆錄給我看了
上面他所有的身家資料全都秀在裡面
不過那時還沒有個資法的問題
: 2.偵查庭發的傳票會有雙方個資嗎? 會記載哪些項目呢?
傳票只會有你的個人資訊
記載股別跟偵查字號
如果是偵字代表法院在原告提出的事證中有對你較不利的論點
他字就是很一般的問問話看你有沒有犯意
: 3.若偵查庭開完,獲得不起訴處分(感覺會不起訴)
: 那判決書上面會載明多少個人資料呢?
: 可以請求不要把個資讓對方(B)知道嗎?
偵查終結的處份書會完全詳細記載原告被告兩方的所有個人資訊
我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不要
但你可以留一個無關緊要的通訊地址跟電話
: 4.請問不起訴是一定要跟對方(B)談和解嗎?還是案件就結束了呢?
: 因為覺得如果找個理由去寫個筆錄,
: 就可以輕易獲得他人的一堆個資,實在很可怕
不起訴代表事證不足以起訴你的犯行
原告可以提出新事證聲請再議
法院審議認為再議有理就會發回重啟偵查
然後再跑一次所有的偵查流程
再議如果被駁回
原告則可以直接聲請交付審判
另外不管是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都不會影響原告另外再對你提起民事訴訟
最後會不會起訴
建議你不要憑你的感覺
因為這很吃自由心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