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捷運南環北環都市計畫變更 部分地主不滿

作者: s6210603 (小玉玉)   2018-04-26 16:29:30
捷運南環北環都市計畫變更 部分地主不滿站體規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7330
2018-04-26 13:33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捷運環狀線從宣布至今近12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會今天針對
捷運環狀線中的「南環段、北環段」沿線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提出討論,其中在士林區、文
山區共有11個車站,其中有4站,5筆土地涉及都市計畫變更。然而今天多數民眾對於自家
土地被劃入捷運設施大表不滿,其中如位於士林區中正路上的Y26站,就有民眾認為這塊
屬於祖傳土地,而捷運局選址未與他們討論,並指捷運開發至少要經過10年,質疑這段期
間要哪裡住。
根據捷運局簡報,捷運環狀線「南環段、北環段」於台北端共有11站,而伴隨捷運站所設
置的捷運站出入口、通風井及轉乘設施優先使用公有土地、低度利用土地等,但仍有部分
涉及到私有土地,需要都市計畫變更,並共同開發或徵收。
根據捷運局規劃,位於木柵路2段、興隆路四段的Y3站因需設置出入口及通風井,需將商
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位於木柵路1段、辛亥路交口的Y4站因需設置出入口、通風井,
將兩處商業區變更為交通用地及捷運開發區。
而在北環段方面,位於中正路與捷運淡水線交叉口的Y26站因需設置出入口及通風井,需
將商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位於故宮路與至善路2段的Y28站因需設置出入口、通風井,
將住宅區變更為交通用地。
而位於Y4的地主會中陳情,自己土地位於木柵路上,屬於日夜都可以做生意的黃金店面,
但現在要被變更,影響自家權益,認為應該可以改設置到永建國小對面的機關用地。而位
於Y26的地主陳情,這塊土地是祖傳下來,而許多地主在被劃設為捷運用地前都不知情,
也強調捷運至少要等10年以上才會蓋完,這段居民都流離失所,去哪裡住?
而因為今天人民陳情意見眾多,都委會主席、副市長林欽榮在聽完居民意見後,決定散會
,下次再進行討論。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04-26 17:44:00
本新聞的被聯開土地簡圖 https://tinyurl.com/yddcvs7r詳圖 https://tinyurl.com/y79pbf2u Y26就是士林 Y4考試院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7:53:00
Y26那個 真的會讓人想喊 WHY ME!?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8-04-26 17:55:00
因為地比較小?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04-26 18:10:00
可行性研究的Y26聯開對象也不是他 Y26周圍兩三層樓很多
作者: Rinehot   2018-04-26 18:23:00
捷運局的聯開欺騙地主的案例新聞都有 推不動只能說是業力引爆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8:26:00
是沒錯 所以這也造成捷運局在找地時非不得已不找私地但士林站這邊 好像是找哪塊地都不對....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8-04-26 18:35:00
不滿的就取消該站。太多站很麻煩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8:35:00
士林站這取消不得呀....重要轉乘站耶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8-04-26 18:38:00
就先經過,不停靠。反正有紅線了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8-04-26 18:49:00
不知如果直接用淡水線橋樑下的用地蓋通風警行不行就線型公園上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8:56:00
https://i.imgur.com/qNcAHEW.jpg北邊已經規畫作為出入口 南邊則是作為轉乘通道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8-04-26 19:06:00
所以說其實聯開用地也沒那麼必要對吧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9:07:00
是有必要 那頭必須要找地方放通風口
作者: Rinehot   2018-04-26 19:11:00
就引用大捷法第六條徵收啊 再找建商蓋豪宅 賣了徵收的錢就回來囉 咦什麼 違憲? 那再引第七條 聯開通風系統公園地主拒絕後再徵收 徵收完再變更開發計劃 蓋成豪宅空中公園 這還要我教嗎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04-26 19:15:00
在美河市之後 已經不能玩得那麼爽了大法官732號解釋文 明訂因蓋捷運而徵收土地只能以為蓋捷運設置必要設施為徵收範圍 之外就不行了
作者: Rinehot   2018-04-26 19:42:00
所以我說啊 引用第七條
作者: meowgy (sky)   2018-04-26 20:01:00
美河市現在市府給職業房東轉租一般市民爽的咧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8-04-26 22:32:00
住戶都給我閉嘴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8-04-26 23:01:00
不讓住戶發聲,不知道那一站要緩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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