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拾得物歲入740萬 北捷挨批

作者: iamshana (CANINE)   2025-01-05 22:55:34
拾得物歲入740萬 北捷挨批
2025-01-05 01:07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預估今年遺失物歲入達740萬元,但議員質疑,若無人認領就歸北捷所有、私下
轉賣成了北捷收入,會有爭議,應比照民法由警方通知處理。北捷表示,北捷遺失物數量
龐大,因此市府委託北捷處理,未來會參考國內其他捷運公司作法。
依北捷遺失物處理要點,遺失物自最後招領日起逾6個月,或價值在500元以下經公告及招
領逾16日,都無人認領,拾得人若為民眾,由北市府取得所有權,並授權北捷處理;若拾
得人為北捷員工,由北捷取得所有權。
議員洪健益指出,北捷並非司法單位,不應依行政程序法接受委託處理,因民法位階大於
行政程序法,遺失物應先交給警察,如今卻變成北捷代為保管、變賣成了捷運公司的收入
,恐有爭議;且有無認領並未公布,也會讓人「合理懷疑」沒有善盡通知責任。
議員徐弘庭質疑,北捷對遺失物的處理方式,若經招領仍無人認領,北捷最後找廠商估價
,依政府採購法,價高者得,收入歸北捷,但是高捷、台鐵和高鐵,對遺失物是辦公開拍
賣會處理,只有北捷自己賣掉,把錢放進口袋。
北捷指出,依據民法804條,公共場所管理機關招領後,應將無人認領拾得物交存於警察
機關或市府。但是捷運遺失物數量龐大,北市府2014年6月依行政程序法,委託北捷代為
處理,依民法807條,遺失物公告招領逾期未認領,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權;拾得人經通知
公告後未領取者,變賣收入歸屬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
北捷表示,2014年曾試辦較貴重遺失物網路拍賣,但增加人事、鑑價及受理民眾提問等成
本,影響日常業務,經評估仍參考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未來將參考國內同業作法,再評
估是否拍賣。
據統計,近3年北捷拾獲現金,單筆最高194萬元,由失主認領;較貴重遺失物變賣約93萬
餘元。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3/8469000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6 00:27:00
所以其他捷運公司怎麼處理? 台鐵、客運公司怎麼處理?只有北捷私入囊袋?
作者: kenro   2025-01-06 00:30:00
這根本不是什麼問題吧,北捷是可以處理掉
作者: dbdudsorj (..)   2025-01-06 00:58:00
哪裡沒問題?第三段不就點出問題了
作者: h120968 (h120968)   2025-01-06 01:57:00
北捷既然覺得浪費人力很麻煩為什麼不送回北市府 讓局處去處理呢?
作者: mazinger   2025-01-06 03:21:00
北市府:這麻煩東西 北捷自己處理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25-01-06 03:29:00
議員在混淆視聽吧?民法804寫拾獲物交給「警察or自治機關」,那北市府就有權委託北捷處理了不是嗎,至於怎麼處理逾期物品,怎麼處理金額,這沒明文規定吧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25-01-06 06:33:00
徐弘庭講的那個可以考慮一下?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25-01-06 06:54:00
一樓問的第四段有寫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25-01-06 07:36:00
公開拍賣比較好
作者: preisner (ppp)   2025-01-06 07:38:00
只是有沒有公開拍賣吧,公開拍賣後也是入台高鐵口袋啊
作者: druu (聖菜>///<)   2025-01-06 07:51:00
就沒人認領市府也不想處裡啊 議員連這也要管...
作者: gandalf2 (圓肚肚龍貓)   2025-01-06 09:40:00
公開拍賣就不是進自己口袋?邏輯死亡?現在隨便打打嘴砲就可以當議員?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25-01-06 10:06:00
原來北捷沒有公開拍賣遺失物喔
作者: Eric1031 (Eric1031)   2025-01-06 10:32:00
公開拍賣對捷運公司而言又是一筆人力與經費的支出,能直接處理當然就直接處理啦
作者: TheAnswerAI (我會好好的)   2025-01-06 10:35:00
無主物 合法合規吧 !
作者: ewayne (ec)   2025-01-06 12:21:00
"變賣收入歸屬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台北捷運公司應該不是"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吧#1bEMJ0LK 高捷拍賣所得是給高雄市府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6 12:28:00
那北捷可得好好參考了XD
作者: aquarsx3 (長耳跳兔)   2025-01-06 12:38:00
自治機關北市府就委託北捷處理了,變賣收入拿走,北市府也沒意見了,還有什麼問題嗎?你要北捷花成本處理遺失物,又要所得交出來,當北捷慈善機構嗎?
作者: ewayne (ec)   2025-01-06 12:43:00
變賣收入歸屬地方自治團體是民法規定,而北捷自己的遺失物處理要點第二點就寫明依民法803至807-1規定處理,是北捷得問自己是不是自己砸自己的腳還有,全天下也不是只有北捷在那處理遺失物,高捷就沒有嗎?人家高捷去年怎麼就把拍賣後的錢給高市府呢?臺高鐵有鐵路法53條護著,法務部函釋說尊重台高鐵依民法處裡。桃機跟松機還跟航警配合,拍賣所得也繳國庫。他們是都有人力物力空間去搞這些嗎?就北捷員工高貴負擔不起阿?
作者: waxigu (吳大)   2025-01-06 13:32:00
拾得遺失物有人送交就不錯了,管真多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6 13:46:00
我等了一個晚上的大場面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5-01-06 13:52:00
有些百貨公司會公告一兩個月後轉給轄區警局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25-01-06 17:03:00
所以北捷這樣做有違法的疑慮嗎?
作者: ianqoo2000 (相宇玄)   2025-01-06 17:11:00
問題是北捷的股東不也是北市府,這樣的意義有差嗎?左手換右手,徒勞增功?!
作者: keita2277   2025-01-06 17:26:00
其他捷運怎麼處理的呢?
作者: iamchocoholi (huiii)   2025-01-06 18:27:00
議員真的喜歡沒事找事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6 22:18:00
標準這麼低哦?那不增節有違法的疑慮嗎? 沒開冷氣有違法的疑慮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5-01-06 22:23:00
新聞講東你扯西,你真的很愛引戰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6 22:27:00
我真的不想戰啦 只求統一標準看事情就好了啦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5-01-06 22:35:00
你這言論跟海珊不愛打仗一樣
作者: mon818nom (屍體)   2025-01-06 23:25:00
都能說出在等大場面了 你覺得他來這個版是什麼目的
作者: mtc5566 (56不難過)   2025-01-07 00:02:00
所以說啦 我根本還沒開口大場面就來了 我的問題?
作者: h120968 (h120968)   2025-01-07 00:28:00
我覺得就不要阻止他們說 反正太過分就直接送進去冷靜就好
作者: w320313 (希巴誰機)   2025-01-07 00:39:00
前面有什麼大場面?
作者: kevin850717 (放火燒課本)   2025-01-07 03:48:00
全送警察局處理對市府來說成本應該更高…不如說連能不能打平北捷自己遺失物管理的成本都難說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25-01-07 06:39:00
增節跟冷氣的舉例好像不太適合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25-01-07 06:40:00
想引戰的pass就好既然沒違法的疑慮那就沒什麼好吵的啦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25-01-07 08:35:00
可憐,又發作了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25-01-07 10:54:00
所以我覺得徐弘庭的辦拍賣會還是可以考慮的範疇但是辦不辦應該也是屬於北捷自己的決定,就再多討論吧
作者: ckTHU (XD)   2025-01-07 11:45:00
是覺得這就廣納意見,可受公評之事
作者: gilbertchen8 (解封很好)   2025-01-07 12:22:00
我之前就說過 北捷有事 某人不會缺席 真的未卜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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