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相信愛可以無條件,並且舉出一大堆的例子
是因為不小心將重點放在了「形式」,而非「內涵」
事實上,「形式」本身就是一種條件限制
就如同若要表達愛,就非得用這種方式表達,否則就不算愛
換句話說,這種思維本質上也是奠基於「愛是有條件」的基礎而來
無條件的愛對許多人來說,很難以想像
但換個白話的方式,就更容易理解
簡單來說,就是「允許他人做自己」,更簡短一點,就是「包容」
以我自己親身的例子來說,剛結婚頭兩年,我還深信著傳統觀念那一套
認為男女雙方都應該要表現出何種形式,才算是合格的先生與妻子
於是,這變成了我們不幸福的開始
我經常會以此批評對方並檢討自己,仇恨、內疚也就不斷由此而生
當時相信「有條件的愛」的我,覺得自己在這場交易中被騙了,時常感到氣憤不已!
但同時,我隱約感受到心裡還有另一個微弱的聲音
它依舊呼籲我愛對方,而且毫無理由的
那時我尚不明白那股感覺是什麼,但我嚐試選擇了它
於是,我閱讀了非常多的書籍,並且在生活中實踐
最終,我成功做到也明白了
我只不過是不再信仰那些傳統觀念,不再用它們評斷婚姻中的彼此
原本看似有罪的兩人,瞬間就變成了無罪
而且,外界狀態毫無變化,對方依然還是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我讓對方能做自己,同時我也不再因此憤怒
其實,只要停止定罪,愛自己就會從中出現
換句話說,我們不是要學習如何「去愛」,而是要學習如何「不定罪」
當我做到後,太太依舊無法理解這個概念
儘管她說自己不想被傳統觀念束縛,但心裡卻仍然把它當成衡量個人價值的標準
所以若自己做不到,就會內疚,有時還彷彿希望我責備她
但我只是循循善誘,要她放下那些觀念
幾年過去,她也變得開朗許多,逐漸把自己從那個觀念牢籠中釋放出來了
有些人會質疑,我們要如何愛人如己或如同家人?
答案同上,只要不定罪,愛自然就會自生
而觀念是一體適用的,只要我們不那麼相信某些觀念,不當成宇宙唯一的觀點
不拿來衡量自己或家人,自然也就不會想拿去衡量他人
就像台灣不是極端伊斯蘭信仰,不會認為女生該恪守「婦道」,不能求學和工作
自然就不會以此去衡量身邊的女性,去定她們的罪
當然,有些人還會質疑,對於那些作奸犯科的人,我們有必要愛他們嗎?
開頭說到,愛的重點是內涵而非形式
若他們犯錯,法律上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重點是我們心裡是否要永遠把他們貼標籤,拒於社會外?
很多更生人難以回頭,就是因為外界不把他們當一般人看,甚至不給機會
逼得他們回去走老路求生
不否認,有些人天生就有很強的劣根性
若要讓他們融入常人當中,就很容易引起問題
這時,或許有隔絕的必要,但沒必要因此在心裡詛咒他們
其實,當能逐漸內化真正的愛時,會有個明顯的差異
就是對於些乖戾、自己不喜歡的人,過去我們的感受是恨或厭惡
後來則會逐漸變成憐憫,甚至某些情況可能還會是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