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後
我想以後大家如果跟親友一起去健身,然後要指導親友做動作
應該就不會再被刁難了
以前版上常看到的爭議和糾紛,以後就不會再發生了..真是好新聞一件
不過不知道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可以用在游泳池上面呢??
下面是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breakingnews/1077801
2014-08-10 19:43
〔記者陳彥鈞/台北報導〕民眾賈先生日前帶自己小孩前往文山運動中心健身,在教導如
何正確使用健身器材的過程中,卻遭到運動中心人員制止,認為賈先生違反運動中心禁止
私人教學的規定,引發雙方口角爭執。市議員阮昭雄表示:「連親子之間的教導都不行,
這太沒有人情味了!」
陳情民眾賈先生說:「這問題存在很久了,體育局卻一直都無法解釋清楚。」他當時表明
願意拿出身分證件證明父子關係,但卻遭到運動中心人員拒絕,因而當場要求退費離開,
回到家後查詢北市體育局網站,發現親子間的教導屬於可被允許的範圍,他希望體育局能
糾正運動中心的作法。
阮昭雄表示,運動中心網站也寫到禁止私人教學,但親子關係不在此限,管理階層應充分
告知工作人員,以免往後引起更多誤會。
文山運動中心執行長陳復興回應,往後運動中心會將相關規定標示更為明確,並充分告知
工作人員。
台北市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鄧?珊解釋,由於沒有相關法律的硬性規定,除了恐造成嚴重
運動傷害的專業器材外,北市各運動中心均應從寬認定親子、親友或伴侶間的教導行為
,並須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清楚標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