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大家
昨天簽了兩年約 因為個人因素所以今天跑去解約
卻得到櫃台告知 解約需要先預約 在我說明今天有跟業務說過
他改口說那我們這邊會註記約5到7天再請你來退費
我問說 5到7天就超過鑑賞期了?
她回答 這是公司流程而且我們電腦有註記就可以了
我: 你們電腦標註 我這邊卻沒有資料 那過了怎麼辦?
她: 這是公司流程而且我們電腦有註記就可以了
我: 小姐我問的是 那我的權利怎麼辦? 我沒有相關東西可以佐證
她: 這是公司流程 而且我這邊只是櫃檯
我: ...............
我的疑問是 鑑賞期7天無條件退費是規定的
但她這樣拖延超過7天變成怎麼算???
而且沒有相關資料我如何得知她有沒有幫我標註??
還是唬我而已? 為了超過7天??? 好扣取我的錢??
第一次退健身房合約不太清楚
之前退其他的都是直接當場刷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