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rtie (Bertie)
2015-05-07 11:07:04路人經過,發表一下想法。
「未曾學藝先學禮,未曾習武先習德。」
專業很重要,但是口德跟修養也很重要,
看水肥哥的經歷,似乎擔任過媒體相關工作,
更應深知媒體的渲染跟作用下,會對一個人的名譽產生多大傷害,
你在別人的臉書張貼兩句話,
我覺得有高度成立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的空間,
一句是「你他媽什麼都不會,只會抱著女兒出來賣奶昔」
另一句就是「幹你娘啦」
這橫著看、豎著看,第一句就是加重誹謗,第二句就是公然侮辱,
不過當然我不是法官,怎麼認定要由法院來。
重點是,當我們評論別人的發言好或壞時,我們可以恣意的使用髒話
或貶損他人的言語,來成就我們針砭他人言論的方式嗎?
若是如此,這個版上也不欠缺錯誤知識,我們也可以容許推文恣意的用髒話評論?
另外,水肥大你找到邱毅對柯景騰提起自訴的判決,
這件判決非常有趣,無論是一審、二審都判決柯景騰無罪,
但首先,你可以看一下當時柯景騰評論邱毅發言的「標的」,
他們是在討論太陽花學運跟鄭捷事件,
也因此,法院才會這樣交待
「被告其後之詳細剖析其討論之標的,為「鄭捷臺北捷運殺人事件」、
「太陽花學運」等,均係目前社會人民公共利益密切重大關係之事件,為眾所周知
之事實,應均屬可受人民客觀評論之事」
正是因為與公共利益相關,因此法院才會在言論自由的框架下給予柯景騰最高保障,
再來也是因為訴人跟被告二人均屬公眾人物,
撇開這二點,
以你的發言,依我看過的案子,8成以上都是起訴+簡易判決+易科罰金,
有興趣可以到司法院裁判檢索系統找一下相關案子。
別說柯景騰為了邱毅這個案子,找了3位選任辯護人,
相較之下,邱毅只找了一位自訴代理人,
因此被告的訴訟成本也是相當高的,
倘若柯景騰的辯護人不是無酬,這筆費用起碼也要15-30萬。
(當然,今天柯景騰一個律師都不找,也可能無罪,只是被告連卷宗都摸不到就是了。)
水肥大,momofafa777版友在你文章的推文要信,
不要相信你會跟柯景騰一樣有好運氣。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5-07 11:21:00發那麼一長篇文,就算健身知識正確,沒有法律常識也沒救
作者: otai (世上鄉民何其多??) 2015-05-07 11:26:00
自己臉書也算是公然侮辱喔,之前很多案例都是這樣判的
作者:
Bertie (Bertie)
2015-05-07 11:26:00構成要件沒有偏差,不管在自己或別人臉書 結果一樣
作者:
iscpupu (璞)
2015-05-07 11:34:00這篇很不錯啊,跟豬打架沒問題,但別摔了一身泥
作者: timetrave1er (My life, myself) 2015-05-07 11:43:00
這篇中肯推 另外三個律師有可能同所的啦 不一定就是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5-05-07 11:44:00可以不認同 但先衝動出口 就不對了 法律問題
作者: timetrave1er (My life, myself) 2015-05-07 11:44:00
收三次 XD 臉書也算是公開的 除非只開放給自己看...
作者:
Bertie (Bertie)
2015-05-07 12:01:00習武先修德,無德之人習武,只會是一場災難而已。
作者: DavidMoney (David哥) 2015-05-07 12:05:00
贊同樓上說的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氣)
2015-05-07 12:10:00他有表明不接受任何和解 其實這些留言是在自己fb出現會怎樣同樣也會不爽吧?
作者: henryfly 2015-05-07 12:11:00
這篇中肯!
作者:
anfeng (anfeng)
2015-05-07 12:18:00中肯推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氣)
2015-05-07 12:19:00而且健身知識正不正確跟罵人是兩件事 而且還"指名"@@
作者:
gelion (米~)
2015-05-07 12:38:00推這篇 還有習武先修德
作者:
han66 (涵)
2015-05-07 12:56:00推你這篇中肯
我不認為有加重誹謗,但是公然汙辱應該跑不掉,汙辱就汙辱阿,沒什麼大不了的爽罵就罵阿,責任就這樣而已~在推一個
作者:
lyfifi (fi)
2015-05-07 13:29:00推~ 品德很重要!
作者:
joeywen (半袖)
2015-05-07 14:13:00法律本來就是這樣啊 就算你打死一個"垃圾"也是犯法
作者:
CWC520 (小乖)
2015-05-07 14:42:00道德、修養是最基本的...。
作者:
JakeMcGee (Jake McGee)
2015-05-07 15:06:00修養跟專業 就是不能分開的兩件事情 難道修養很好就可以亂傳播知識嗎? 不要把道德無線上綱 今天水肥哥言論是「有可能」被法律判的 他有他要負的責任 那一休呢?單純傳播熱愛運動的想法是好的 但團購等有沒有涉及盈利? 這又是另一段推論跟故事
作者:
JakeMcGee (Jake McGee)
2015-05-07 15:16:00飛熊 我就有懷疑阿XDD 所以現在一開始就是要先戰態度勒
因為我們身為人 先要把人做好你也許不認同人應該要具備道德 修養 禮貌或其他美德但應該也不需要反對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這樣對社會是好的,所以社會告訴你應該這麼做。我們若不視為理所當然,也是好事,培養獨立思考。 而多數人會守規矩,除了早已被社會化以外,在多數情形下,這對我們本身也是有利的,所以我們還是願意遵守。
不管是哪種文化的人類社會 都推崇美德 你也許自有一套
我們為何不犯罪,除了道德觀以外,很重點的一點是犯罪通常對我們根本沒好處。 所以也不用把守法的人想得太高
作者:
Tronga (秋)
2015-05-07 15:46:00怎麼看 最多也就309吧 沒有惡意言論的問題 難論310
作者:
gdx7335 (懶懶的 䏿ƒ³å‹• )
2015-05-07 16:02:00這篇文告訴我們罵人不能太明顯,要若隱若現
作者: haostar03 (haobear) 2015-05-07 16:19:00
髒話是髒話,衝動有問題。但誤人子弟並沒有多高尚,被告,但卻可以讓世人思考,也許這樣想會好過點
作者:
kee32 (終於畢業了)
2015-05-07 16:29:00世人才不會思考。水肥哥名氣不夠(跳脫ptt的話)。太陽花這麼大條的事,都沒激起太多人“思考”,勇於出來表達立場都已經很難了。
早覺得一些板友推文講話很ox出去現實社會遲早碰釘子沒想到第一個出事的是水肥哥 而不是
作者:
niewjr (ˊˇˋ)
2015-05-07 17:51:00推
對事不對人 以前水肥哥的文我也推過 除了幾篇用詞比較不合胃口的 甚麼露gg 想當你男友 甚麼之類的以外
作者:
sy789 (肉球)
2015-05-07 18:41:00推「誤人子弟並沒有比較高尚」
作者: superjeff 2015-05-07 18:51:00
罵人就是不對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5-07 18:54:00修養跟能力應該是並重的 沒有什麼優先的問題
作者:
siberia (釘子要打進去啦!!)
2015-05-07 19:32:00推,駡人就代表你會練嗎?
禮貌跟侮辱是兩件事吧?完全可以想像有禮貌的污辱人和沒禮貌但不涉及污辱的行為,硬扯禮貌有點有趣耶~
作者:
mr62207 (just)
2015-05-07 21:16:00中肯專業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15-05-07 21:43:00
在鄉民眼中 禮貌大於一切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15-05-07 21:57:00
主體是哪個也搞不清楚 悲哀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7 22:00:00為什麼要一直把一句很單純的國罵無限上綱成殺人放火呢水肥哥因為氣不過所以情緒失控 用詞不當 我相信這種話很多人都罵過 玩遊戲的時候最常 媽的這隊友腦殘 XX老木之類的
很多人這樣做不太能代表做了沒事耶~or 可以這樣做~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5-07 23:23:00請TiauEX當水肥哥的律師 用上面那三行來跟法官辯護吧 XD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7 23:44:00當然不是作了沒事 只是正常不會這麼無聊找人告我只是覺得一句很單純的國罵搞得好像做了什麼事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05-08 00:08:00單純的跑去別人粉專罵人附贈三字經就是會被告然後穩輸的事在第三方平台罵罵就算了,別人也許不計較你擋人財路但是專程跑到對方的營業場所還指著鼻子罵,很少人會算了
作者:
sy789 (肉球)
2015-05-08 00:17:00水肥是在自己的fb上罵的吧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8 00:18:00一休本人覺得很不爽 侵犯到他家人這當然沒話講 可是其他的旁觀者就好像見獵心喜 抓到把柄狂打 這關我們什麼事阿xd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05-08 00:26:00狂打什麼?有人敢去事發地點嗆聲嗎?在PTT上罵又沒啥稀奇的基本上只要你不上PTT,帳號不公開,被罵是很正常的啊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8 00:28:00水肥哥FB上好像也戰很慘
本來就是水肥哥自己貼上來,論點又有問題,才會被鄉民反駁,t大又說鄉民見獵心喜,難道不能反駁只能贊成?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8 00:37:00哦 對不起 我不是指鄉民 我是指水肥FB上的留言 沒講清楚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05-08 00:39:00搞不懂見獵心喜是說誰,是說很多教練看到水肥出包在暗爽嗎
作者:
TiauEX (跳)
2015-05-08 00:48:00我發現見獵心喜好像不是這樣用的 囧XD
說真的 都成年人了 動不動出口問候父母的真的水準很差
作者:
ne579 (ne579)
2015-05-08 01:56:00推 誤人子弟也沒比較高尚
作者:
tecon (新北賀一航)
2015-05-08 07:54:00就是活該啊!有什麼好說,幾歲還討拍,要不要叫媽媽去跟人
作者: goodice (一水隔天涯) 2015-05-08 11:24:00
問候別人父母就不對了
作者:
yaoki ( )
2015-05-08 12:27:00未曾學藝先學禮,未曾習武先習德。 大推
可以請大家去查查見獵心喜的真正意思嗎XD見獵心喜是像手癢的意思
作者: iamsosad (..............) 2015-05-08 22:49:00
果然法律在保護有錢人的,好明顯,難怪一堆恐龍法官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09 10:55:00
推你 髒話居然在文首是用 語氣不好 四字輕描淡寫帶過
水肥如果主張他是對那些什麼都沒有又誤人子弟的運動部落客 並不是對一休本人 不知道有沒有搞
作者: Mman (我知道阿 混蛋!) 2015-05-10 12:53:00
怕的是法律依修養跟禮貌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