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最近覺得會員愈來愈多
以前器材都不用等的
現在經常是全滿狀態,想換別的動作都不行
然後貼在門口的公告從開張到現在都沒換過
它告訴我們預計招收7,200會員,現已招收2,203會員
我就覺得奇怪,已經一年半了
感覺好像有一萬個會員耶
然而
根據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
101 年 06 月 06 日體委設字第 10100145763 號令發布修正
的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其中的第壹章第二項第二款
二、(會員人數揭露)
業者應於營業場所以明顯可見之形式揭露下列資訊:
(二)本場所現有會員數: 人(以上一個月最後一日止之有效契約數為計算基準)。
而根據
消費者保護法
第56-1條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
載事項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
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
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還好北市府網路申訴很好用
回覆稽查也很快速,至少環保局很快啦
不知道體育處人手有沒有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