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可能跟健身本身比較沒關係,但看到這種賭你不懂的死要錢法是真的很氣,員工訓練真的該加強。
以下可以少付,甚至不用付這筆錢的法律意見,無償提供給原po 參考(論述之前提為你與WG 約定之付款方式為「月繳」)
一、應記載事項之拘束力
我國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訂有「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應記載事項),若WG與你所訂契約條款中有抵觸應記載事項者,該條款無效。
(懶人包:WG與你所訂契約內容,不能牴觸應記載事項)。
二、關於逾期付款之應記載事項效力(月繳之情形)
1、WG根本未通知你付款
依應記載事項第9點第3款,WG因違反契約上課與其通知消費者繳款的義務並導致契約存續而未被終止,從你未繳錢當期向後算的費用通通不能跟你收。
(懶人包:WG 不通知,你不用付款)
https://i.imgur.com/33BQUSn.jpg
2、WG 有催款,但你沒繳
依應記載事項之規定,WG 有在你開始欠繳款項10日內,訂一個20日內的期限要求你繳款的法定義務,超過這時間你不付款,契約即刻終止,因此WG 最多能跟你收到逾期當期+30天的費用,總計2個月,其後的費用不能跟你算。
(懶人包:WG 有通知,你付2個月)
https://i.imgur.com/znUojUv.jpg
三、結論
不要被業務唬到,請堅持要他們拿出能請求你付款的法律依據,並拿應記載事項作為你的論述基礎。
談不攏就去消保會進行消費爭議申訴,消保官不是吃素的^_^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