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有選秀制度鼓勵輸球 專家呼籲改革

作者: william015 (芝麻)   2013-08-14 00:38:06
※ 引述《RollingWave (Lost in the Dark)》之銘言:
我覺得這想法非常有趣
至少對於擺爛而拿到好選秀順位的"手段"可以完全遏止
但是可能要加上一些配套措施
1.當年度不得選超過3名球員,最少要一名
2.當年度給新秀約的總額在XX金額以下
3.簽新秀不能用任何特例,只能用薪資空間,超過只能用底薪
1和2可以並用或是只用其中之一
(最主要的是怕戰績中上、卻擁有"一些"薪資空間(大約一千萬)的球隊
在某年度囤積3~4名前幾順位的球員 短時間衝擊總冠軍 )
而上述的配套措施不一定要用"當年度",也可幾年內計算
EX:三年內的新秀要在4~8名之間 , 總金額在三千萬以下 之類的
對於總管的揮灑空間更大更彈性(也更重要)
而對一個強的新秀(前十順位)第一個約拿底薪去大城市、強隊的機會不高
因為強隊、大城市球隊基本上都沒有薪資空間
4年的底薪 和 去弱隊拿的頂薪4/34 m 就差了快要30m
運動生涯是很難預料的,受一個大傷什麼都沒了,先把錢拿進口袋才是真的
(除了頂級球員外,其他球員薪水都是遠高於業外收入的)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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