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240423/k00/00m/040/200000c
(之前還可以看全文的,但現在好像要付費才能解鎖全文)
問題:
起訴状によると、小松被告は市議だった2020年7月、火葬場工事を巡る業者間の受注
調整を認識しながら、建設会社「ゴセケン」(御所市)を代表とする計3社の企業グル
ープを選定する議案に市議会で賛成。21年に同社の元会長と元社長の2人から計7500万
円を謝礼として受け取ったとされる。
試譯:
據起訴書所載, 2020年7月,被告市議員小松明知各業者就該火葬場建案有圍標情事,仍
於市議會中贊成選定以「Goseken」(御所市)建設公司為代表,共計3間公司組成之企業
集團之議案。據稱於2021年,小松獲得Goseken前會長及前社長2人所致贈7,500萬元之謝
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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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有沒有翻錯,會有這樣的疑慮是因為,不太曉得日本議會的功能是什麼?
這樣翻譯下來,感覺火葬場建案由誰承包,好像是議會在做決定的?可是這不應該是市府
的權責嗎?
先前有特別問日本老師,不過她對議會在做什麼也不是很清楚XD
但有說日本議會的權力滿大的,市長會遵從市議會的決定、議會有贊成及反對權之類的。
感覺跟臺灣運行的模式有點落差?
所以想問各位大大,這樣翻譯有無錯誤?如果有對日本政治生態熟悉的人可以解惑的話,
那真的是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