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治文修改解釋(相關討論)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5-07-18 23:22:04
以下是修改後板規之相關解釋
由於 有板眾對於
因為在推文中"單純提及政治人物姓名" 受到處罰
而表示標準似有不當
且於fm17板主還在任時
就已經著手相關的板規修正
此次公布 便是為了杜絕這樣的爭議
板規修正重點如下
1.政治人物、政治事件認定範圍限制。
2.保留政治文彈性,影射偷渡程度由板主認定。
3.新增"犯意認定與微罪不罰"的特別情事,避免先前爭端。
舉例:1(單純推政治人物)
推 魯夫: XXX(政治人物本名) 13/32 25:61
此時
板主將認定以D-6 觸犯守則輕微 而免於處罰
舉例:2(政治人物搭配其他)
推 魯夫: XXX(政治人物)哈哈哈 13/32 25:61
此時
板主將依照A-11.1判斷前後文
是否已達處罰程度
舉例:3(以綽號影射政治人物)
推 魯夫: OOX(譬如馬囧、空心菜等等) 13/32 25:61
此時
板主若判斷是故意推文 可以直接按照A-11政治文處理
經當事人聲明不服 表示無犯意者
板主群得認定是否有D-6的情形後 予以免罰
其他補充:
*單純想藉由政治人物(或事件)開玩笑 並不能主張無犯意(仍受A-11限制)
*政黑用語仍舊禁止
*歡迎善加使用評析文
*政治文板規相關討論 請於此討論
勿另開新文或回文
此公告後 如另開新文或回文 一律刪文 不另行通知
*板規新增草案 經板眾討論 如無重大異議
將於下星期三以前 新增實施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7-18 23:58:00
希望能把評析分類拿掉 保留其規定通用所有文章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19 00:30:00
同意是全部版主認定處罰才處罰??
作者: Bows (包斯 一兵 >>)   2015-07-19 00:31:00
評析的話有存在的必要吧,不然下面又會一直開始噓政治文,還討論個屁
作者: tspfdc (37.5C)   2015-07-19 00:46:00
把評析換個標題成政治之類,不然評析好像是要寫得很有深度我是很不建議拿掉,給想迴避政治的人做迴避不是很好嗎?不過說討論政治都嘛假議題,最無拘的K島都會吐政治廚了所以留者也算是保護和尊重雙方吧就像是遊戲也有個遊戲分類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7-19 01:28:00
海賊本身又不是太有深度的作品...到底能產生多少深度文章...
作者: atien666 (...)   2015-07-19 01:33:00
想知道樓上推薦哪些有深度的漫畫
作者: kisc32950 (睡神)   2015-07-19 01:34:00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深度...有深度就不可能所有方面都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01:48:00
你蔡英文 上台下台兩種說詞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19 01:49:00
[評析]就去年為防偷渡魔人辦的鳥籠公投搞出來的事情過後就變可有可無 像我這篇#1BkmgUP4有用政治探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01:50:00
就算有人犯規不是評析文那又怎樣 版主你還會幫人修正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19 01:50:00
討劇情內容(不是現代台灣) 不用[評析]也不會有問題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01:51:00
板主完全是看人在執行板規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19 01:52:00
但像這種#1JjtWlt0擺明偷渡政治的討噓文 就算用評析也還是被噓爆的廢文一篇板主標準變這麼嚴 還不就rocfrank這種政治魔人害的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5-07-19 01:59:00
犯意認定與微罪不罰根本自由心證……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01:59:00
我?! 好厲害 都是別人的錯的思維 是誰迫使本板舉行政治文公投的?公投前是有政治就捅 是誰迫使本板開放政治板規D-7的本人在公投迫使開放政治文前是有被捅過嗎?PrinceBamboo 你講話不要亂推給別人 連影射都不用不忌諱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19 02:06:00
#1JRdJBMk(C_JapanBoard) 大家看他發文內容就知道了沒有偷渡魔人跟檢舉王 也不會害大家推個人名就被桶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02:08:00
那是在討論政治文板規 別人說沒事 我一開口就又捅又劣的你要怎麼說嘴長在你上 但不要指名引戰 OK!
作者: lookjason (lookjason)   2015-07-19 02:17:00
一下雷,一下政治,能不能給我一個爭議少一點的海賊板?雷的風波才過,這陣子又被政治討論文洗板,煩不煩?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15-07-19 02:26:00
有深度漫畫被說沒深度 還是去看港漫就好吧所以是要人舉證 還是版主要去看之前文章?
作者: tk1211 (THE FRUSTRATED)   2015-07-19 06:15:00
就討論個漫畫而已到底是為什麼那麼怕人連結到現實中的政治? 這跟強國言論控管沒什麼兩樣
作者: siriusx (天狼星)   2015-07-19 07:37:00
人名+哈哈就可以崩潰,真是幽默吶 況且推文時間間隔呢?
作者: andy0810 (yo~)   2015-07-19 08:10:00
記得某人當初扛著反政治的大旗 卻又一天到晚發些有爭議的文 其實有爭議的不是政治 而是文章的內容擺明就是來戰政治的 例如版主剛解釋要怎麼處理相關推文有人下面推文又馬上故意要踩在線上 就是有這類人大家才需要三天兩頭吵板規
作者: zadla2002 (期待新生活)   2015-07-19 09:01:00
明哥就是驅長阿 眾所皆知 顆顆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7-19 09:13:00
rocfrank: 板主完全是看人在執行板規的 這個要舉證也太難除了板主自己外 誰知道桶人有沒有針對性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5-07-19 09:25:00
那請你告訴我 吳敦義哈哈 到底該怎麼判,前後文?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5-07-19 09:56:00
神之雫有深度嗎= = 不就是把人生的經歷放在十二使徒的漫畫啊 還有團結力量大的道理喔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5-07-19 10:19:00
那個吳敦義用以前的板規判時算正當 但不合理現在的版規 推吳敦義 哈哈 應該已經沒問題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7-19 11:50:00
板主要我舉證 #1Lf-Mvv1某樓已經幫本魯證實了初始反政治文的立場 請某人不要再指名引戰做無謂的人身攻擊了不負責任的亂給人扣帽子 安罪名 也無所本的指控就是引戰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07-19 12:18:00
為什麼每次都 "勿另開新文或回文"只能在底下推文討論阿?這禮拜休刊 給大家好好發洩不是也不錯嗎?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15-07-19 13:09:00
之前有幾篇說出社會現況套入人物 事實確實如此沒有引戰 這樣也有罪? 還是單純另一方看不爽1.簡單單純的漫畫版 2.參與現實避免現實消失100年的漫畫版2選1 看觀眾要哪種多元思考本來就台灣人不足還硬要脫離 外人看來也是鄉愿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19 16:21:00
目前處理還OK啊 只要判斷標準正常 明顯惡意者水桶故意挑戰板規來亂的水桶 應該不會造成爭議現在開帳號或被水桶都會有責任通知 就是站方法務部保護板主免除一些惡意訟棍糾紛的措施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5-07-19 16:42:00
呼應別人引戰的內容、或者拿政治人物當笑話(梗) 請舉例
作者: lookjason (lookjason)   2015-07-19 17:52:00
問一下,你說的三情形都沒說到我推文被L板主桶7天要規那一情況?我被桶是因為有人說「42689.2」,我才「推42689.2」,前後推文無關政治,這樣之後還會被桶嗎?
作者: oursblanc (白熊)   2015-07-19 19:49:00
#1Lg1cL4q 這篇可以捅了嗎 18字 存活兩天了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5-07-19 20:19:00
請問一下以前好像有篇文章說明哥是天龍人很像某候選人時我推了"勝文,是你?"當時是被捅了 現在會被統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19 22:17:00
假設樓上 版友沒在板面開噴 個人觀感是沒差但是如果因你說這句話 版面開始互噴 或噴你我覺得不桶你是版主失職阿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5-07-19 23:41:00
當然我不否認當初那句是有想酸那位候選人的意味 但絕大多數只是看到原PO的內容才推測是勝文才推 不過那篇是蠻多人噴就是了因為版主你說講本名有可能沒關係啊~所以我才問當時我對版主的判決也沒異議就是了 只是現在新規定出來我想搞清楚不要一高興又踩線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7-20 00:00:00
拿人名開玩笑只限政治人物嗎 下面很臭 空幹王 ++呢
作者: uytqazescf (龜)   2015-07-20 00:04:00
原本就有引戰相關的版規 政治只是之前被禁 有人跳出來說難道OOXX就不能談政治嗎 才又特別有相關條件的最終目的就是不要亂戰 導致亂板而已
作者: shoray (no)   2015-07-20 02:06:00
真的很無聊,到達亂板程度的就桶很難嗎?拿政治來講海賊,講的能讓人會心一笑或是感同身受有何不可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20 02:12:00
不懂推個"勝文,是你?"有什麼好桶的+1 製造更多紛爭
作者: Initial5566 (藤原雷洛)   2015-07-20 03:24:00
看各漫畫也要扯政治 腦袋真的沒救了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5-07-20 05:38:00
陳水扁被關了 哈哈哈
作者: andy763092 (SiangL.)   2015-07-20 09:42:00
秀柱參選了 哈哈哈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7-20 11:21:00
不管標準怎麼改,執法者還是最重要的關鍵,希望未來有被處分者質疑你的標準時,別再拿你那套‘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來反駁,你是板主不是交通警察,這種說法只代表你濫權而以一付我想桶誰干你屁事的樣子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0 12:59:00
不是說缺人嗎?? 等你開放競選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5-07-20 13:04:00
只有我覺得一直把板主改稱船長還蠻蠢的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20 14:08:00
同意 非正式說來笑笑就算了 正式場合還稱船長頗可笑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5-07-20 18:10:00
所以現在語氣就不衝?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7-20 19:05:00
我建議一旦戰起來 參戰的全桶 如果沒引發論戰不必理會 或給予警告(要嘛都不理會要嘛警告 二擇一) 如果板規決定選擇採用警告方式 在該帳號參與論戰前累計被警告次數 一旦被桶水桶天數可依照警告次數計算 以上是針對推文內容 請板主主參考看看 應該多少能適用於類似這次吳敦義哈哈的事件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0 21:59:00
爛到爆 沒人選我就出來選 真是的 政見就是改掉這條爛板規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5-07-20 23:30:00
q大~你如果要參選~我建議發文在板上,不要只寄信給板主參選這種公眾事情理應公開透明,板主說寄信給他會有爭議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1 00:28:00
沒我志不在此 除非沒人選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7-21 00:31:00
有罰則但例子舉不出來也是個很有趣的回應阿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1 01:40:00
看你的回應 一副沒人要選 沒版主 卻又不急著徵板主理由伯一個越來越缺人 卻條件越來越嚴苛第一次選不用10篇 第二次要你下次徵人要不要開100篇阿
作者: cscnyy940523   2015-07-21 11:37:00
感覺這樣下去都不OP版有點向法院版了 雖然覺得主要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1 11:38:00
你幹嘛不告訴大家 本版很缺版主但是我們條件越來越嚴苛喔過去幾次徵板主 都不用發文超過10篇怎麼換成你就要改??
作者: cscnyy940523   2015-07-21 11:39:00
事太多沒事愛試探底線的被桶又不服 感覺換版主沒用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1 11:40:00
海賊王又不是今天才變成大版的爭議變多 怎麼不檢討自己
作者: ClubT (小喬)   2015-07-21 11:47:00
以前選板主 發文限制:300→200→100→10 的確是越改越少XD看錯了,是本板發文 上一次的是#1L9z3d3d 也是本板發文10應該就是比照上次吧
作者: sediments (禽獸)   2015-07-21 12:13:00
2010-11-13 上500 發200 時任板主onebow2012-06-23 上300 發200 時任板主DDRMIX2012-07-27 上300 發200 時任板主DDRMIX2014-08-01 上500 發100 時任板主fm172015-04-10 上500 發100 本發10 時任板主fm17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21 12:40:00
故意挑戰底限的被桶 他一人不服 但大家都會支持板主不至於造成爭議 但像這次沒啥事卻被桶的才造成眾怒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5-07-21 15:06:00
總而言之 微罪不罰很好 故意挑戰底線的就讓他去死(桶)吧但也應該不用擔心此例一開會有很多政治推文畢竟海賊板的板眾大多都會自我戒律 不會刻意牽扯政治就像開了評析文一樣 也不是每周都能看到評析文除非劇情真的淺扯政治太深 讓人有即視感(台灣)不然大多數都是乖乖地討論劇情 所以應該不用太過掛心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5-07-21 15:12:00
講的好像去年1129時大家都乖乖地討論劇情別忘了拿外科醫生和天龍人來影射的改圖 還上了新聞咧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5-07-21 17:48:00
改圖上新聞 人家是在自己的部落格畫的你要水桶他?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5-07-21 18:16:00
如果違規的話 可以水桶貼部落格連結的人重點是 一堆海賊迷當時笑得很開心 現在又說不會扯政治1KUQufVB (ONE_PIECE) 影射政治 被推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7-21 23:49:00
不較嚴苛 怎麼會多條件呢??理由伯 規格比以前多 不叫嚴苛喔???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5-07-26 19:37:00
如詢問推文之內容的新新名詞等等(X 新興名詞(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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